2023年度南县青树嘴政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财苑绩评字[2024]1-017号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及南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4〕49号)等文件要求,受南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组),于2024年8月对2023年度南县青树嘴政府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财务管理办公室(南县青树嘴镇财政所)等党政机构7个;下设南县青树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青树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青树嘴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青树嘴镇退役军人事务站等镇属事业单位5个;管理股级机构1个(青树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主要职能。主要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振兴、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
(三)人员配备与其他相关情况。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现有人员207人。其中:在职81人,退休82人,分流39人,离岗退养5人。房屋使用面积6,493.12㎡,其中办公用房3,650.00㎡,其他用房2,843.12㎡。
(四)2023年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围绕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现代农业综合改革、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政务服务、自建房、河长制、防汛抗旱、禁毒、自然资源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资金使用情况
该单位2023年年初预算总额20,161,932.74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5,732.74元,项目支出6,566,200.00元);本年实际指标可用金额(含预算调整和追加)46,687,999.42元(其中基本支出6,503,392.60元(其中年初预算下达金额5,893,889.30元,预算外金额609,503.30元),项目支出40,184,606.82元(其中年初预算下达金额280,000.00元,预算外金额39,904,606.82元)),当年指标支出总额41,286,697.57元(其中基本支出8,867,142.65元,项目支出32,419,554.92元),年末结转结余5,401,301.85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34.09元,项目支出5,214,167.76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指标类型 |
年初预算 |
指标收入 |
指标支付 |
指标结余 |
决算报表数据 |
|
年初预算 |
预算外收入 |
|||||
基本支出 |
13,595,732.74 |
5,893,889.30 |
609,503.30 |
6,316,258.51 |
187,134.09 |
8,867,142.65 |
项目支出 |
6,566,200.00 |
280,000.00 |
39,904,606.82 |
34,970,439.06 |
5,214,167.76 |
32,419,554.92 |
合计 |
20,161,932.74 |
6,173,889.30 |
40,514,110.12 |
41,286,697.57 |
5,401,301.85 |
41,286,697.57 |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8,867,142.65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6,820.00元,占年初预算的1.04‰,同上年相比减少57.00元,降幅0.82%。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均为公务接待费,同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9,180.00元。具体资金使用情况见下表。
1、2023年预算指标可用情况(单位:元)
预算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追加 |
本年可用指标 |
工资福利支出 |
8,504,548.86 |
|
8,504,548.86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16,783.84 |
|
916,783.84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174,400.04 |
|
4,174,400.04 |
合 计 |
13,595,732.74 |
|
13,595,732.74 |
2、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单位:元)
预算项目 |
预算可用指标 |
本年决算金额 |
差额(决算-预算) |
工资福利支出 |
8,504,548.86 |
8,069,205.28 |
-435,343.58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916,783.84 |
789,477.99 |
-127,305.85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174,400.04 |
8,459.38 |
-4,165,940.66 |
合 计 |
13,595,732.74 |
8,867,142.65 |
-4,728,590.09 |
3、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比较情况(单位:元)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增加额(决算-预算) |
公务接待费 |
26,000.00 |
6,820.00 |
-19,180.00 |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
|
|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合 计 |
26,000.00 |
6,820.00 |
-19,180.00 |
4、“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2022年决算数 |
2023年决算数 |
增减情况(2023-2022) |
公务接待费 |
6,877.00 |
6,820.00 |
-57.00 |
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
|
|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合 计 |
6,877.00 |
6,820.00 |
-57.00 |
(二)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32,419,554.92元。其中:
1、相关工程支出9,540,211.34元,其中:政府办公楼新建支出5,947,856.65元;宿舍楼维修款160,440.00等;进水闸修复工程款107,250.00元;禁捕退捕项目195,727.76元;临聘人员劳务费用32,849.42元;抗旱机埠加电梯、仓库加电动门6,813.00元;抗旱用电费、低压线路扫障413,187.00元;两堤涵闸维护维修工程款551,553.00元;农村清洁工程1,014,843.31元;渠道清废相关费用213,000.00元;人居环境整治临聘人员工资和对行政村的补助273,124.20元;消防应急救援消防车新建停靠车棚8,800.00元;信息采集费用13,320.00元;油菜统防统治服务费用75,600.00元;长康自来水加压泵站配电线路15,647.00元;政府白鹤堂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350,000.00元;渍堤扫障平整费用127,000.00元;公墓管理人员工资4,200.00元;社会事务宿舍和食堂维修费用29,000.00元;
2、对村和社区的补贴2,615,975.86元,其中:对各行政村的补助89,700.00元;对吉祥村补助40,000.00元;对三新村的补助40,000.00元;对社区的补助90,000.00元;对行政村、社区的补助16,294.85元;对行政村的补助2,092,981.04元;辅警工资247,000.00元;
3、对动物疾病的相关补贴310,297.00元,其中:动物布鲁氏疾病死亡相关补助150,000.00元;动物防疫购买防疫物资等费用120,297.00元;特聘防疫员工资40,000.00元;
4、慰问金支出36,091.00元,其中:对困难群众慰问支出20,000.00元;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住院的费用2,031.00元;对特困党员慰问补助15,860.00元;
5、对个人的补贴14,652,662.68元,其中:扶贫搬迁病残补助、退休干部死亡丧葬抚恤费以及对行政村的补助14,566,520.75元;退休老干部节日福利费用86,141.93元;
6、与项目无关的费用5,262,517.01元,其中:购买档案柜2,400.00元;办公室床铺费用3,530.00元;办公用品费用和宣传费用8,420.00元;返聘人员劳务费用167,509.76元;购买报刊费用4,898.20元;购买打印机1,580.00元;机关部门相关会议培训费用148,412.65元;机关部门相关劳务支出、党建宣传印刷以及对行政村的补助465,381.59元;劳务和租车费用441,000.00元;民兵训练补助29,550.00元;农排电费860,000.00元;农排电费、党报党刊以及对行政村的补助2,667,504.81元;退役军人服务站印刷费24,500.00元;文化下乡费用44,000.00元;下村上户汽车租赁费用27,180.00元;消防应急救援消防车加油1,920.00元;宣传、进村入户租车等费用26,470.00元;镇村广播维修费用40,000.00元;政府信息报送相关费用等以及对行政村的补助125,110.00元;政协相关资料印刷费用8,550.00元;自然资源和生态办公室相关办公、印刷40,000.00元;租车和招待费用124,600.00元。
三、内部管理情况
(一)完善制度,阳光运行。
1、该镇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预算编制与审核、收款与会计核算、支出申请与审批、政府采购申请与审批、国有资产保管与清查、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与审核、合同执行与监督等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2、预决算全面公开。该镇2023年度预决算已按要求公开,其数据与预决算批复金额一致。
3、同步开展绩效管理。该镇根据南县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
(二)规范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该镇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公务出国等“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内。
1、公务用车实行派车审批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在公车允许使用范围内的公务出行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出行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提前一天交车辆管理部门,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财务联审制度予以报销。
2、公务接待实行登记审批制度,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餐接待函》,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经财务、相关股室、纪检部门联审会签后再予以报销。
四、绩效评价组织与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对该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该镇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南县财政局南财函〔2024〕49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一是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确定了实施时间。
二是现场评价。(1)核实数据。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2)查阅资料。查阅2023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项目建设、实物资产等;(4)开展问卷调查。对该办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等进行调查;(5)归纳汇总。根据该办提供的财务核算、项目建设及自评报告等资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形成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
(二)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镇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82.5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五、主要绩效情况
2023年该镇总体运行平稳,较好的完成了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财源建设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完成招商引资总投资3400万元的年度目标任务;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入库项目4个,总投资1.23亿元;引进湖南荣安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000万元,在益丰垸村生态环保项目上开发“草蟹共生”“鱼草共生”的“水草+”产业。在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同时,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狠抓生态环境治理
1、加强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通湖渠道水质
2023年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大通湖环境水域治理,并通过“三长”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和主题教育,调动群众共同治理,百余名村民代表和群众主动参与清理渠道11400余米。通过对11条渠道水质监测数据103条,Ⅳ类及以上水质数据占比69.44%,较2022年、2021年分别提高26.54%、55.34%(2021年14.1%,2022年42.9%),水质呈现向好趋势,获评益阳市2023年度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优秀单位”。
2、加快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2023年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成30户农户的卫生厕所改(新)建任务,888户卫生厕所整改任务。积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拆除空心房212栋,清理农村生活垃圾1.13万吨,清除各家各户房前屋后以及巷道、河岸、道路两旁、沟渠塘坡等区域废弃物1150余处,累计清理镇属道路长度25.45千米,村级道路225.5千米。加快落实美丽乡村建设。投入30余万元在白鹤堂村建设美丽屋场、20余万元对玖丰庙村进行 “六个一”重点整治工作,规整菜园、畜禽栏舍100户,改建沤肥凼15个,疏通排水沟72条。
3、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提升秸秆资源化利用
2023年青树嘴镇执法大队组织专人对全镇巡查,要求收割机必须安装碎草装置方能作业,做到秸秆全面还田。鼓励村集体和种粮大户对秸秆综合利用,并对村集体购买秸秆打捆机予以每台1万元的补贴。2023年青树嘴镇各村购买、租赁打捆机13台,秸秆收储9550亩。
4、大力宣传生态理念,消除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稻虾养殖投入品的管理,大力宣传生态理念,全年回收农业投入品废弃物5824公斤。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合计12.727万亩,冬季绿肥种植面积完成6500亩。
(三)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平安建设
全力推进全市禁毒示范乡镇创建,加大禁毒宣传力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控率达到了100%;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62次,发现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8处,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0起;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巡逻,在重点水域设置警示标识,树立救生长蒿和救生圈,加强重点水域巡逻巡查,2023年青树嘴镇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抓实“三农”工作,经济运行稳步推进
1、高质高效发展现代农业
青树嘴镇稻虾综合种养面积约5.68万亩,寄养模式面积1.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7万余亩,粮食产量约4.3万吨。小龙虾年产量约15.5万吨,小龙虾年产值约1.5亿元。
2.稳步壮大集体经济
2023年新滨村投入资金30余万元建设蘑菇生产基地,沙港市村投资40万元建成榨油厂,投入50万元建设沙港市村蔬菜大棚,加上2022年建成的青树嘴村大棚蔬果、益丰垸村农机服务和小龙虾收购场地租赁服务、白鹤堂村和玖丰庙村的制衣厂、沙港市村生产销售稻虾米等,青树嘴镇村级集体经济逐步扩大,全年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118.23万元。
3. 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3年镇政府在七个单位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平整土地1227亩。正在沙港市村积极推进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小丘改大丘面积3000亩,渠道疏浚、护坡、抗旱渠硬化一万余米,机耕道、道路硬化等1万余米,项目的落实将有效地提升了青树嘴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
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在专项资金使用时存在以下不规范行为。
(一)资金管理不规范,超额度支取备用金、个别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1、超额度支取备用金
根据青树嘴村级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十五条规定:“年收入20万元以下的村,备用金不得超过5,000.00元,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村,备用金不得超过8,000.00元”。
现场评价发现,福美村2023年2月17号凭证银行取现备用30,000.00元、福美村2023年12月91号凭证银行取现备用127,000.00元等超过规定额度。
2、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青树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1月4号凭证,支付“晏建军”村村响、户户通、广播电视器材维修维护配件费用20,000.00元,仅以发票和销售单入账,未附相关项目相关资料;另外,附件税局代开发票开具方为“晏建军”,而销售单上盖的发票章“南县南州龙波五交化电子商场”,且经核实晏建军非南县南州龙波五交化电子商场的经营者。
3、资金使用未按指标用途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
现场评价发现,存在预算指标混用的现象。其中:
⑴青树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1月7号凭证,支付“范辉”在职人员高空作业人身保险服务费900.00元。所占指标功能分类:行政运行,用途:2022年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乡镇计生经费。
(2)青树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11月4号凭证,支付食堂临聘人员“肖桂兰”2023年6-11月份工资12,000.00元。所占指标功能分类:广播电视事务,用途:付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村村通维护经费(收村通维护经费)。
(3)青树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12月6号凭证,支付中秋节、国庆节、2024年元旦节工会节日物资购置费9,600.00元和缴纳11月12月租房公积金合计10,590.00元。所占指标功能分类:其他支出,用途: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经费专项资金。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1、存在报账手续与资料不全的现象
(1)青树嘴政府机关2023年1月56号凭证,支付政府机关第十五届人大代表第三次会议代表误工补贴6,200.00元,100元/人/天,存在代领。
(2)青树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1月6号凭证,支付“毛宏晖、李军辉”村2022年卫生费5,000.00元。该开支缺少开支依据。
(3)青树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2023年12月3号凭证,支付“南县振兴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社会保障专项资金2.2万元,只提供了解决困难退役军人慰问解困申请,主要内容为给与部分困难的参站老兵十余人困难慰问,此保障资金支付给“南县振兴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未直接发放至个人,缺少发放至个人的分配方案及领用手续。
2、存在未独立核算的现象
根据湖南省总工会文件湘工发〔2018〕20 号《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三条第二点: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现场评价发现,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对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青树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节日福利在行政账务中开支。
3、收支核算不明确
现场评价发现,该镇未将支出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开独立核算。
(三)项目管理不规范
1、青树嘴镇沙港市村2023年2月26号凭证,支付“潘建兵”2020年三格化粪池安装款40,000.00元,未附施工图片、未附公示资料、缺少工程造价及竣工决算验收资料。
2、青树嘴镇沙港市村2023年3月56号凭证,支付“南县可利诚源环保有限公司”化粪池货款191,600.00元,未附施工图片、未附公示资料、缺少工程造价及竣工决算验收资料。
3、玖丰庙村2023年5月32号凭证,支付“曹兴初”玖丰庙村各居民线公有面积及主要沟渠人居环境整治50,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村里盖章的简单决算表)。
4、玖丰庙村2023年5月33号凭证,支付“沈立军(片长)”东美片1-5组稻虾田进水沟渠道疏洗50,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村里盖章的简单决算表)。
5、玖丰庙村2023年5月34号凭证,支付“丁友才(片长)”六合片1-5组沟渠道疏洗50,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村里盖章的简单决算表)。
6、玖丰庙村2023年5月35号凭证,支付“甘建军(片长)”全新片尾渠沟渠道疏洗50,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村里盖章的简单决算表)。
7、玖丰庙村2023年8月40号凭证,支付“甘建军(片长)”东美片1至8组进水渠疏洗38,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质、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村里盖章的简单决算表)。
8、玖丰庙村2023年9月45号凭证,支付“丁友才(片长)”东美片1至8组进水渠疏洗50,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质、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村里盖章的简单决算表),并与8月40号凭证的施工地点、竣工验收图片均一致,工程资料不规范。
9、玖丰庙村2023年10月50号凭证,支付湖南吉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南县可利诚源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吉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代收)玖丰村污染防治设备款12,207.00元,仅凭发票入账、未附会议纪要、竣工验收、公示资料等资料。
10、玖丰庙村2023年12月60号凭证,支付“张丽”玖丰庙村六合片机耕桥翻新工程50,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质、未附公示资料、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简单决算表,且无相关单位盖章)。
11、玖丰庙村2023年12月61号凭证,支付“曹兴初”人居环境渠道梳洗费用50,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简单决算表,且无相关单位盖章)。
12、福美村2023年12月89号凭证,支付“曾凯南”福利电排渠道梳洗费30,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质、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村里盖章的简单决算表)。
13、福美村2023年12月90号凭证,支付“潘德清”四美13组和福利12组涵闸重新建设费48,000.00元,项目发包给个人且无资、未出具专业机构的竣工决算证明(只提供了村里盖章的简单决算表)。
(四)绩效管理不到位,未发挥财政资金应有效益。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六点规定:“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汇总和报送,批复本部门所属单位、本级项目实施单位及中央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并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应用;构建本行业、本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体系”。
评价现场发现,一是未对专项资金项目功能特性,预计其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表;未针对支出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任务和受益对象等内容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二是对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未如实准确填报绩效运行监控表,未建立绩效检查台账,并及时更新。三是未成立项目管理小组。
七、整改建议
(一)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行为。落实招投标政策,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项目建设先建后招标或边建边招标、或不招标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列支,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指标使用,不随意调剂使用。
(三)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一是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加强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做到手续完备,资料准确。二是要严格遵守发票的管理和使用,取得真实、合理合规的发票。三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相关资金分别进行核算。
(四)加强绩效管理,发挥资金效益。严格按绩效管理的要求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项目资金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升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