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754741 | 发布机构 | 南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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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754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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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2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湘财法〔2022〕4号)界定,南县财政局的行政执法处罚领域和对象,分为一般财政违法行为类(22项)、政府采购类(77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类(37项)、资产评估类(28项)、财务会计类(33项),具体执法依据如下:
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2.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3.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4.《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4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7.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8.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
9.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10.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1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3.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
1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17.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18.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21.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2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4.企业财务通则;
2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2号)
2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上述法规以权威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适应情形对照详见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湘财法〔202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