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60053 发布机构 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6-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60053
发布机构 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6-2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南县财政局(公章)
 
序号 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是否
涉企
备注
1 县域会计代理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县财政局 会计服务中心 【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2019年3月14修订) 法人
2 对会计工作管理不规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股、会计服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 )第四十二条 法人
3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股、会计服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 )第四十三条 法人
4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股、会计服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 )第四十四条 法人
5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股、会计服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 )第四十五条 法人
6 对不严格按照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拒绝国家职能部门对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企业股、会计服务中心 【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2000年6月21日颁布)第三十九条 法人
7 对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企业股、会计服务中心 【行政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2000年6月21日颁布)第四十条 法人
8 对公司违规设账、生成会计帐簿、委托代理记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企业股、会计服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 )第二百五十四条
【行政法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2020年7月30日发布) 第二十六条
法人
9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股、监督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十三条、第七十一条 法人
10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恶意串通、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及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和开标前泄露标底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七十二条 法人
1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 法人
12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投标人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七十七条 法人
13 对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股 【行政法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2014年12月31日颁布)第七十五条
【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2017年7月11日颁布)第八十一条、第六十二条
【规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2013年12月19日颁布)第五十五条
【规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2016年11月18日颁布)第二十九条
法人
14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股 【规章】《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2017年12月26日颁布)第五条、第三十七条 法人
15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企业股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国务院令第427号,2011年1月8日颁布)第十三条 法人
16 对企事业和个人违反规定骗取、滞留、截留、挪用、使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监督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企业股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国务院令第427号,2011年1月8日颁布)第十四条 法人
17 对公司不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财政事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修订 )第二百五十八条 法人
18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股和项目资金管理股室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国务院令第427号,2011年1月8日颁布)第九条 法人
19 对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财政事务中心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国务院令第427号,2011年1月8日颁布)第十六条
【行政法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4年5月31日颁布)第三十一条
法人
20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股 【行政法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国务院令第427号,2011年1月8日颁布)第十七条 法人
21 对单位、个人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财政事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第六十八条、八十九条、九十一条
【行政法规】《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1999年1月22日颁布)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
法人
22 对单位、个人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财政事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第六十八条、八十九条、九十一条
【行政法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1999年1月22日颁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
法人
23 对拒绝依法实施的财政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财政局 监督股 【行政法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2020年7月30日颁布)第一十六条 法人
24 非税收入征收 行政征收 县财政局 财政事务中心  【行政法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4年5月31日颁布)第九条 法人
25 对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确认 行政确认 县财政局 税政法规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第二十六条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2019年4月23日修订)第八十四条
【规章】《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第二条

非营利组织
26 会计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县财政局 监督股、会计服务中心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 )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
【行政法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2020年7月30日颁布)第三条、第四条
法人
27 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股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2014年8月31日修订)第五十九条、六十五条 法人
28 对本级非税收入的检查 行政检查 县财政局 财政事务中心  【行政法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4年5月31日颁布)第二十七条 法人
29 对财政票据管理的检查 行政检查 县财政局 财政事务中心  【规章】《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4号,2020年11月26日修订)第四条
【行政法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4年5月31日颁布)第二十一条
法人
30 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县财政局 企业股 【规章】《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5号,2016年10月11日修订)第四条 法人
31 非税收入减免(缓交)审批 其他行政
权利
县财政局 财政事务中心  【行政法规】《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04年5月31日颁布)第十条
【规章】《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2016年3月9日施行)第十条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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