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70466 | 发布机构 | 南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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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70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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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29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局属二级单位,各业务股室: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县财政局对2024年3月31日前我局牵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财政局2024年第18次党组会议审定,现将宣布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南县财政局决定宣布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
附件
南县财政局决定
宣布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下列文件,因被新的规范性文件代替,宣布失效
《关于公布2022年度南县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南财联发〔2023〕2号)。
二、下列文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认为有效,继续实施
(一)《关于印发〈南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评审〔2021〕113号)。
(二)《关于公布2023年度南县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南财联发〔202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