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财政局关于公布 2021-2025年度制度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70840 发布机构 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5-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70840
发布机构 南县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6-05-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     告

 

2026年第2号

 

南县财政局关于公布

2021-2025年度制度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局属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扎实推进我局扎紧织密“不能腐”制度笼子专项行动,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县财政局对2021-2025年牵头发布的制度性文件(含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财政局2026年第11次党组会议审定,现将宣布失效和继续有效的制度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宣布失效的制度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南县财政局决定宣布失效和继续有效的制度性文

件目录

 

 

南县财政局   

2026年4月27日

 

 

 


南县财政局决定

宣布失效和继续有效的制度性文件目录

 

一、下列文件因被新的文件代替和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宣布失效

1.《南县本级政府性资金和政府部门代管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南财库〔2021〕174号);

2.《南县本级政府性资金和政府部门代管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库函〔2022〕37号);

3.《南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南财发〔2023〕13号);

4.《南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南财评审〔2021〕113号,规范性文件);

5.《南县财政投资评审备案规程》 (南财评审〔2021〕130号);

6.《南县2022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建〔2022〕115号);

7.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的通知(南财行〔2021〕131号);

8.《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办法》(南财资〔2022〕206号)。

二、下列文件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认为有效,继续实施

1.《南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南财绩〔2022〕37号);

2.《南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南财发〔2024〕45号);

3.《南县代管资金专户管理办法》(南财库〔2021〕167号);

4.《南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南财联发〔2025〕6号);

5.《南县本级预算支出实行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发〔2025〕24号);

6.《南县乡镇财政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南财联发〔2025〕1号)

7.《南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南财联发〔2023〕12号)

8.《南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南财发〔2025〕23号)

9.《南县财政局涉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南财建〔2021〕189号)

10.《南县粮食风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建〔2021〕190号);

11.关于印发《南县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的通知》(南财发〔2025〕19号);

12.《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款借用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发﹝2025﹞26号);

13.《南县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评估论证实施细则》(南财发〔2023〕36号);

14.《南县国有企业债务监管监测暂行办法》(南财发〔2025〕25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县县属国有企业主管业务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南财发〔2024〕34号)。

16.关于公布2025年度南县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南财联发〔2025〕8号,规范性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