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896164 | 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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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89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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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0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县人社局《关于认定2023年度县级充分就业社区(村)的通知》(南人社发〔2024〕2号)精神,对2023年认定为县级充分就业社区(村)的,按3:4:3的比例,由县局分别给予5万、4.5万、4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从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现对我县2023年县级充分就业社区(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南县人社局纪检联络室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0737-5219055
附件:2023年县级充分就业社区(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拨付表.xls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