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县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82391 发布机构 南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8-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82391
发布机构 南县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4-08-2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社201825、《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成功认定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男性参保人员:补贴对象为19681231日前出生的。

3、女性参保人员:①属于50岁退休的人员,补贴对象为19781231日前出生的;②属于55岁退休的人员,补贴对象为19731231日前出生的。

4、凡批准提前退休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实际退休时间为享受补贴截止时间,延迟退休的就业困难人员,以法定退休时间作为享受补贴截止时间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缴费基数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按上述计算方式计算金额的60%予以补贴。即缴纳60%档次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60%执行

即月补贴标准为: 60% 档次×0.6÷12;

年补贴标准为: 60%档次×0.6;

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按上述计算方式计算金额的40%予以补贴。

即月补贴标准为: 60%档次×0.4÷12;

年补贴标准为: 60% 档次×0.4;

缴费标准高于60%档次的,按60%档次计算;按缴费标准低于标准60%档次的,按实际缴费档次计算。

三、办理程序及所需资料

办理流程

1、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完成缴费后,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已认定成功的可享受社保补贴人员本人到所在社区进行申请,社区受理后做好信息调查,并将资料录入到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提交乡镇确认,乡镇确认完成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相关信息将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上。

凡高校毕业生申报的,还需上传本人毕业证书,社区填报人对填报录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信息填报人承担。

2、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已认定成功的人员才属于可享受补贴对象,执行先认定后申请原则,未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认定成功的人员不属于可享受补贴对象。

3、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认定需要依次完成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灵活就业确认三个步骤,完成认定后的当月才可申请社保补贴。:张三20246月完成平台认定的三个步骤,缴纳2024年一年养老保险,只能享受6月至12月份的社保补贴

4、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认定每个人只需认定一次,如有其他情形更改了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的身份需重新认定才可继续申请社保补贴补贴申请每年都要交相关资料,未交资料申请视为当年补贴自动放弃。

所需资料

申请对象须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账号的界面截图纸质打印件)

4、本年度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6、凡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时限

本年度申请日期截止至20241120节假日不受理,逾期未办理或逾期未申请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请相互转告并广泛宣传。

五、政策咨询电话

平台认定申请认定可补贴人员: 07375212261

社保补贴: 07375219051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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