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35926 发布机构 南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5-02-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35926
发布机构 南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5-02-0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5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常规巡察,于2024年6月27日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反馈问题1.对上级多次调度的土地违法事件跟踪落实不力。2014年国务院确定的三垸蓄洪工程(南县段)已基本完工,项目所占用地1173.02亩,目前尚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单位对推动该用地手续办理的积极主动性不够,解决难点问题的办法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湖南省洞庭湖区大通湖东垸蓄洪安全区一期工程(南县部分)系2014年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水利民生工程,于2013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其项目法人是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现已更名为湖南省洞庭湖水利事务中心),2015年7月正式启动建设。但因该项目无法避让需占用基本农田,新的“三区三线”未划定到位,土地报批存在政策障碍。为推进项目建设,按部、省要求先行用地,造成1173.02亩的违法用地。2018年10月24日,时任省长许达哲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洞庭湖区钱粮湖、共双茶、大通湖东三垸蓄洪垸安全建设工作有关问题。2021年11月,时任副省长陈文浩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土地报批等有关问题,明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分别由省、市、县负责落实40%、30%和30%。但因土地报批指标、资金数额巨大,行政程序复杂,需部级层面出台政策支持方能解决。目前我局已按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对违法用地问题已基本查处到位。

  下步,我局将联合县水利局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汇报,争取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的支持,完善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反馈问题2.补充耕地项目重新入库复核进度缓慢。2021年,单位核查退库项目5个共1.22万亩,其中8636.27亩通过分割施工地块重新入库,尚有3516.60亩土地因存在应整改图斑,至今未入库。

  整改情况:整改中。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新增耕地报备入库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38号)文件要求,2021年6月,南县有41个项目被移出指标库,需重新核实报备入库。当时占补平衡指标库出现大量负数。按照部严控占补平衡指标形成,守牢守实18亿亩耕地红线的要求,通过责令乡镇整改、组织工程整改、分割报备等措施,完成36个项目的入库,剩余5个暂未入库。主要原因:一是以前项目选址不需要经过省、市复核批复,县级根据现状数据选址确认即可,不要求比对历年影像。选址时将已有沟、路、渠纳入选址范围。二是以前项目入库时政策比较宽松,上图入库未进行精细化管理,上传的坐标为整个项目的实施范围,项目范围内沟渠、机耕道等线状地物可不进行扣减,形成了水田指标。三是现在项目入库要求进行精细化管理,超过1米的沟、路、渠需核减相应指标。四是后期管护不力,少量水田流向旱地、林地、园地、坑塘等其他农用地。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部文件精神要求,对实地为水田的,及时完成举证。二是对实地为沟渠和农村道路无法举证通过的,进行指标核减。三是对实地为林地、园地、坑塘等其他农用地属于后期管护不力的,要求乡镇整改落实种植,达到现状支持、影像支持后及时完成报备入库。截至目前,巡察指出补充耕地项目重新入库复核进度缓慢的5个项目,已完成3个项目的入库,剩余2个暂未入库。

  反馈问题3.重大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完工。南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等3个项目,均超过合同约定1年以上,至今未完成验收。

  整改措施:已完成。一是县级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7月签订规划技术合同,按照合同约定,2023年完成。后因上级政策调整,按照全省一盘棋,统一推迟到2024年。规划已于2024年6月17日获得省人民政府批复,2024年8月完成数据库汇交,已率先完成数据库质检。(已完成)二是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2年4月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2023年完成,后因上级政策调整,按照全省一盘棋,统一推迟到2024年。规划已于2024年12月31日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按照上级要求2025年3月全面完成,待数据库质检合格后完成验收。三是数字南县地理信息基础工程项目建设于2021年6月签订合同,于2021年12月完成数据生产,由于市级平台由数字益阳转为智慧益阳平台,数据无法推送至市级智慧益阳平台,故推迟验收时间,2024年12月13日完成市级验收,拟于2025年1月10日完成省级验收,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

  反馈问题4.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有漏洞。部分标段项目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如2018年厂窖镇旱改水项目四标段地块H39-H44(25.8亩)设计动土施工,实际未施工并已通过竣工验收。

  整改情况:已完成。基本情况:2018年厂窖镇旱改水项目四标段地块H39-H44(25.8亩)位于厂窖镇西福村,原设计该地块与H45-H47号地块为整体平整区域。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H45-H47号地块群众不同意施工,且H39-H44现状已达到水稻种植条件,因此在2019年6月份的设计变更中取消了该地块的施工计划,未予施工计量。同时该地块在“二调”数据库中为旱地,故按照验收要求作为捡漏面积纳入项目验收范围并报备入库。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举措,根据现场调查和群众走访,该地块已达到种植条件并通过设计变更取消了施工计划,履行了相关程序。

  反馈问题5.巡查监管不严不实。2022、2023年共有行政执法案卷36宗,其中卫片反馈32宗、部门反馈3宗、群众举报1宗,本单位自行发现并立案0宗。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机构改革,我局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制定了新的《自然资源巡查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对巡查的主体、范围、频率、方式以及问题处理流程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为巡查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下一步工作安排:我局将定期对《自然资源巡查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评估与优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巡查的各项标准与流程,确保其始终符合工作需求。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素养与责任意识。

  反馈问题6.存量土地违法案件清理不及时。截至2024年4月,单位存量违法用地台账上显示仍有应整改图斑数80宗。

  整改情况:整改中。2024年我县积极推进违法用地“双零”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自然资源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97.35%,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率96.66%,部卫片下发问题整改率98%。整改率均达到省、市工作要求,排名居全市前列。2024年4月至今,80宗违法用地中销号50宗,7宗通过系统举证已纳入持续整改,基本整改到位(分别为南仙村电排渠、湖南省益阳市明山引排水闸及内低水位高扬程电排建设、洞庭湖北部地区分片补水二期工程、厂窖镇西福电排、G234公路拓宽用地项目、南县气象局、杨某某三兄弟挖塘养鱼)。其余23宗正在整改中,明山头公墓已进窗报批,报批后即可系统销号。部分违法用地暂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一是未销号的均是存量违法用地,其形成原因复杂,自然资源政策变化大(如李某废品回收站、南县中鱼口兴业建材厂、艳洲村电排、新滨村电排站、胜天泵站、荷花嘴敬老院、华阁镇河口社区污水处理站、武圣宫镇垃圾压缩站、明山头镇公益性墓地、茅草街镇长春村公墓、浪拔湖道路、麻河口镇人民政府违法占地修建公墓、卢某某违法修建木材加工厂、政华家禽养殖合作社等宗土地、吴某某违法占地修建农具棚、刘某某养鸡场等情况);二是涉及到河湖岸线、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的图斑,由于政策障碍,暂无法报批(如彭某某宅基地、周某周某某村民建房、陈某某夏某某村民建房、张某某村民建房、汤某汤某某违法占地建房、熊某某违法占地修建杂屋、茅草街镇新镇水厂等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压实整改单位主体责任,开展自然资源“双零行动”;二是针对涉及河湖岸线、生态红线及基本农田的图斑,积极寻求政策突破点,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解决此类图斑的整改问题;三是配合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加大力度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反馈问题7.土地违法用地查处不力。2020年湖南建工集团临时工棚(宝塔湖社区)4.6亩未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未复垦,且未按规定收缴土地复垦费(该问题已移交南洲镇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已于2024年10月会同南县综合执法局、南洲镇人民政府拆除该宗违法用地,并落实了油菜种植,现已在系统内举证销号。

  反馈问题8.批而未供土地管护不力。火箭生态园地块在南县2018年第一批建设用地项目中尚未供地,但该地块上已建成多栋永久建筑并对外营业。

  整改情况:持续整改。一、违法状态: 2017年5月25日向孟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了没收,并将资产移交县财政局,消除了违法状态;二、征地报批:该地块在2018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中已批回,省厅报批费共计287.7472万元,是孟作勤以湖南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县财政局以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垫付的,征地拆迁和青苗补偿款部分由孟某某垫付,一直未对社区完成征收,未形成“净地”;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将该地块纳入土地招商计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待引进新项目后,迅速组织完成征地等相关工作,消除供地障碍形成“净地”后供应。

  反馈问题9.“双零”行动工作机制运转不畅,违法案例“一交了之”。①2023年3月,南卫检办印发〔2023〕007号文件向南洲镇人民政府交办违法用地19宗,南洲镇人民政府均无回复,目前部分违法用地尚未整改到位。②单位将南县桦创建材经营部私自搭建违章建筑并进行砂石堆放的违法案件交付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未及时跟进整改,目前该处仍在进行生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南洲镇人民政府已及时回函报县土地例行督察查处整改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洲镇人民政府对违法用地正在组织整改。南县桦创建材经营部已会同南县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8月组织拆除复耕后销号,至今未有生产行为。

  反馈问题10.设施农用地未备案。2018年麻河口镇旱改水项目五标段106号图斑,实为未备案的设施农用地。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经实地现场核查,该图斑地块为一般耕地,承包业主私自搭建的棚房用于堆放农具和生产农资等的场地,承包业主没有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已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承包业主完善用地备案手续并上图入库。2024年6月10日承包业主谭某某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麻河口镇南间村鑫瑞祥稻虾种养仓库”设施农用地,6月20日乡镇人民政府对该设施农用地完善用地备案手续。备案资料报送到我局进行核验,7月24日我局通过全国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反馈问题11.干部违纪处分执行不到位。2019、2020年,骆某某、张某某等4人受到党纪处分,均未按规定降低相应绩效等级,多发绩效共计80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其中骆某某、张某某2人多发绩效4000元,于2021年6月退回。其余2人多发绩效4000元,于2024年4月上缴至南县财政局非税账户,已对人事股主要负责人周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12.违规报销差旅费。2022年9月,黄某某、石某等3人超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共计72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立行立改进行整改,市内交通费共计720元,于2024年4月已上缴至县财政局非税账户,已责令执法大队、财务股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张某、石某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及流程。

  反馈问题13.审核把关不严。①违规列支工会会员子女结婚、高考升学慰问费。2021年10月列支工会会员子女结婚慰问费1000元;2021年8月列支工会会员子女升学慰问费共计1.6万元(2000元/人)。②违规列支工会活动经费。2019-2022年违规发放“三八”国际妇女节购物卡共计5.91万元(300元/人)。③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2019年以来,县自然资源局以实发工资为基数收取个人应交会费,少收会费共计6.1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立行立改进行整改,一是工会会员子女结婚、高考升学慰问费1.7万元,通过自查退款0.7万元,合计2.4万元,于2024年4月已上缴至县财政局非税账户。二是县委巡察反馈2019-2022年发放“三八”国际妇女节5.91万元,2024年县审计局反馈2021年发放“三八”国际妇女节1.05万元,属同一类型问题,结合实际发放和反馈问题情况,退回发放资金合计5.91万元,其中县委巡察4.86万元,县审计局1.05万元,于2024年4月均已上缴至县财政局非税账户。三是县委巡察反馈2019年以来,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6.19万元,县审计局反馈2021、2022年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费3.12万元,属同一类型问题,结合实际发放和反馈问题情况,退回发放资金合计6.19万元,其中县委巡察2.8549万元,县审计局3.1178万元,于2024年4月均已上缴至县财政局非税账户,请求核减0.22万元,因4人开除公职,1人辞职,非本人意愿,情绪波动大,收取退款难度大。此外对工会负责人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14.单位内部日常监管乏力。2018年以来,单位共有22人次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党组班子未针对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并提出有效举措,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不经常。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6月28日制定了《南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上下班工作作风进行督查,2024年共检查8次上下班纪律,通报4次检查情况,机关各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及时通报党纪、政务处分情况,2024年8月组织观看《镜鉴》警示记录教育片,进行了4场次,共计100人次参加。

  反馈问题15.项目资金拨付不严谨。2019年2月,单位一次性全款支付共享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资金45.85万元,未按合同约定预留5%(2.29万元)的质保金。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对2019至今所有技术服务类项目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梳理,除共享平台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外,均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反馈问题16.部分项目存在隐性债务风险。截至2024年4月,单位已完工的技术服务项目应付未付余额为1080.01万元。

  整改情况:整改中。已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清查,清单管控,对已完成和即将完成的项目,按合同约定积极与财政对接,获得财政支持,于2024年底对已完工的技术服务项目已支付301万元,下步将逐步进行支付。

  反馈问题17.已实施的多个旱改水项目均已入库但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其中应付东建公司的2000余万元项目资金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整改情况:整改中。2016年旱改水(一、三标),经招投标程序,由社会资本投资方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建公司)中标并实施,截止2024年12月底三标所形成的旱改水指标暂未入库,剩余收益约2000余万元,争取财政大力支持,早日结清东建公司的收益款,目前在逐步支付,2025年1月份已支付300万元整。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反馈问题18.党建重点工作研究部署不够。①2020年局党组未研究讨论支部换届、补选、党员发展等重要事项。②2023年未研究部署民主生活会、“四强”机关党支部创建等重点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局党组分别于2024年2月对年度党建工作方案,5月对党员发展、支部换届、补选、等工作,7月对创建“四强”机关党支部工作进行了部署,8月对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严格落实党建部署工作。

  反馈问题19.党建业务指导监督不力。①党建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第三支部2019至2022年党建资料缺失严重。②支部工作计划网上抄袭。2023年第二支部支部工作计划中出现“为完成国税中心工作任务”“从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等内容。③支部换届、补选程序不规范。2022年4月第三支部换届选举只有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记录。2019、2020年第二、三支部委员补选,无补选程序及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9月10日已对相关责任人余某某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各支部梳理完善党建工作资料,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柜存放,资料移交必须签收并及时存档放资料室。对第二支部2024年年度计划进行自查,已按要求落实,加强党建工作审查,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024年7月机关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支部换届、补选程序,进行讨论交流,提高党建业务水平。

  反馈问题20.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①“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不规范。如第一、三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本多处空页、记录简单留痕,未体现具体研究部署内容。②支部书记未上党课。2021年第一、四支部支部书记均未按要求上党课。③述职评议未按要求开展。2018、2019年度各支部支部书记未向党组述职。2018、2023年度第三支部支部书记未向党员大会述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12日局机关党委书记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对支部会议记录本的格式、记录要求进行培训,规范支部会议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第一党支部于2024年4月、6月、7月、8月,第四党支部6月、7月、9月、11月上了党课,其他支部书记按要求上了4次党课,三是机关各支部书记于2024年12月向党组、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了述职评议,并将述职材料和民主评议党员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

  反馈问题21.民主生活会不严肃。①2021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5人,2人请假,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②2023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只与班子成员夏某某开展了谈心谈话。③班子成员姚某某、廖某2020与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的《个人发言提纲》对照检查材料雷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6月已调整配强机关党建和纪检工作队伍,强化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2024年9月27日召开巡察专题整改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规定流程进行准备,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与股室长及支部党员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逐一审阅了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严格把关各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严把质量关,力求开出成效,有质量的落实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反馈问题22.支部组织生活走形式。①第四支部共26名党员,其中12名党员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个人总结部分2019与2021年度内容完全一致。②第二支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参会20人,只有5人开展自评和互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机关第四支部2024年8月1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相关法规,熟悉工作职责要求,加强思想教育。二、2023年机关第二支部组织生活会参会20人,只有5人开展自评和互评的资料已完善,已对相关人员丁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三、今后明确由机关党委严格审核把关各党支部会议准备及会议记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严把质量关。

  反馈问题23.党员承诺践诺未常态化。2018年以来(除2020年),第四支部无党员公开承诺。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对第四党支部书记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第四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认真落实了2024年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反馈问题24.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失效。第一支部2022、2023年未进行党员积分考核。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对一支部书记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教育,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改进积分管理考核的通知》要求,加强了对党员的积分管理考核,已定期公示、公开支部党员积分情况,将长期坚持。

  反馈问题25.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第一、二、三支部无主题教育承诺践诺、建言献策、检视整改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年初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均已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4月机关各党支部将党纪学习教育纳入计划,严格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计划,提高学习成效。进一步完善承诺践诺、建言献策、检视整改等相关资料,并对党建工作开展常态检查监督,确保工作到位,资料完善。

  反馈问题26.股级干部轮岗交流欠力度。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土地发展储备中心等重要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5年以上未进行轮岗交流。

  整改情况:已完成。人事调整计划已完成,已将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调整为程某某任股长、土地发展储备中心调整为余某某任主任、法规股调整为郭某某任副股长、2024年已按计划招录1名新进公务员配至财务股。

  反馈问题27.临聘人员招聘管理不规范。2021年以来,自然资源局测绘队、规划建设事务中心及不动产中心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临时人员,均未按南人社发〔2021〕8号文件要求在县人社中心进行备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经与编办、人社局对接规范了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临时人员,2024年11月11日在人社部门进行了备案手续。

  反馈问题28.超“三定”方案自设内设机构、配备股级干部。超“三定”方案规定设置督察股、河长办、乡村振兴办,任命章某某为督察股股长,欧某某为河长办主任,吕某为乡村振兴办主任;“三定”方案设置股级职数13名(含兼职),实际任命18名。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已于2024年6月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调整后内设机构11个,股级职数11名;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120名(其中周转事业编制16名),原督察股职能并入行政执法股,原河长办职能并入耕保股,原乡村振兴办并入人事股,已撤销“三定”方案规定外所有超设股室,严格按照南编办发〔2024〕22号执行。

  反馈问题29.部分重大事项未进行集体研究。2023年单位土地挂牌出让定价、督查执法重大事项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已完成。目前全县土地挂牌出让定价、督查执法重大事项都已纳入我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先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后,再报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出让土地的价格,形成《会议纪要》《土地出让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严格依程序实施供地;督查执法重大事项再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目前正在制定《南县土地供应评审委员会例会工作制度》,下步报县政府审定后实施。

  反馈问题30.党组会议议事决策不严谨。2022年9月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为退休老干部发放整寿祝贺金,不符合湘办〔2017〕32号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立行立改进行整改,不再执行该项规定,严格按照湘办〔2017〕32号文件精神落实。

  (四)党组对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反馈问题31.上轮巡察反馈的“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党建工作不扎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执行财经纪律不严”4个问题,整改后未能长期坚持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反弹问题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完善了“三重一大”、财务管理、供地等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选优配强了党建工作力量,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内组织生活。

  二、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推动构建常态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制定和完善整改方案,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着力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完善制度规定和办法,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长效化。

  (三)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把此次巡察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以整改促改革、推发展、保稳定,不断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展现自然资源系统的新气象和新作为。



  中共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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