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46898 发布机构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发文日期 2026-01-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46898
发布机构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发文日期 2026-01-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针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解决影响生态环境的根本性、长期性问题的有效办法不多,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强,对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问题,强调传输通道影响、扩散条件不利、站点布局不合理等客观原因过多,而在思想认识、职责落实、源头管控等方面努力不够。对大通湖水环境质量难以达标问题,强调历史原因、功能定位、考核标准等客观因素过多,而在控源降污、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等方面努力不够”问题,南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问题描述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解决影响生态环境的根本性、长期性问题的有效办法不多,攻坚克难的决心不强,对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问题,强调传输通道影响、扩散条件不利、站点布局不合理等客观原因过多,而在思想认识、职责落实、源头管控等方面努力不够。对大通湖水环境质量难以达标问题,强调历史原因、功能定位、考核标准等客观因素过多,而在控源降污、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等方面努力不够。

  二、整改目标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推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指标和大通湖国控断面水质总磷浓度年度考核目标。

  三、整改措施

  (一)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集体学习重要内容,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扛牢政治责任,统筹调度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质量空气提升和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制定《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年行动方案》《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限,全面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指标,确保大通湖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

  (三)深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原因调查研究分析,找准症结所在,出台《南县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治理、精准治理。强化蓝天办的统筹、协调、调度能力,压实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十查十做”工作要求。

  四、整改情况

  (一)紧盯“关键少数”,压实工作责任。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全县上下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南洲半月谈”等多种形式开展系统学习,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等重要文件精神,层层压实学习责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筑牢思想根基。二是高位推动部署。2023年以来,我县共召开18 次县委常委会会议、16次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位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二)狠抓部署落实,深化污染防治。一是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标对表《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南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制定印发《南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2025年南县需完成整改销号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二是专题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通湖南县流域水环境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国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春节前后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2025年县生环委召开3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上级重要精神并部署重点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每年制定印发《南县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严格按照“截污、退养、疏浚、活水、增绿”十字方针,持续推进绿色防控农药减量增效、测土配方施肥、通湖沟渠水草种植等工作。2025年,我县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面积110万亩,完成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面积99.15万亩,大通湖流域完成统防统治面积39.19万亩,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83万亩;常态化开展水葫芦保洁、涵闸管控等工作;完成大通湖流域19条通湖渠道水草种植工作;建成大通湖生态绿环南县湿地建设工程、南县藕池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大通湖流域南县通湖沟渠生态修复及入湖口人工湿地项目(二期)、大通湖流域南县农田面源生态拦截工程等多个大通湖沿线工程项目。2024年大通湖总磷平均浓度值为0.079mg/L,达到省定考核目标;2025年1—10月,大通湖总磷平均浓度值为0.069mg/L,比2024年同期0.080mg/L下降0.011mg/L,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

  (三)深入剖析原因,攻坚精准治气。一是强化溯源分析。针对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靠后问题,我县聘请第三方公司构建立体遥感监测体系,运用颗粒物激光雷达技术,对城区污染点实施24小时不间断扫描,每日识别热点20至30起,累计交办污染事件700余件。通过系统分析南县空气质量污染现状、污染演变趋势及现存问题,深入挖掘污染成因,提出科学管控建议。同时,驻点人员对站点周边、城区范围及污染热点频发区域开展动态巡查,做到发现即交办、交办即处理,实现“监测—交办—处置”的闭环工作机制,实时掌握颗粒污染的空间分布、浓度变化和时间规律,快速精准溯源,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二是制定攻坚方案。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先后制定《南县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攻坚年行动方案》《南县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攻坚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着力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通过系统推进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污染管控、机动车尾气减排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1—10月,南县优良天数比例93.4%,较2024年同期改善1.3%;PM2.5平均浓度为29.1微克/立方米,较2024年同期改善15.4%;重污染天数为2天,各项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行动根基。持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根源上提升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统筹部署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与日常保护工作,细化任务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化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聚焦重点攻坚,提升大气质量。持续深化工业废气、扬尘污染、移动源排放及生活面源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快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结构优化调整,进一步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强化污染产生、排放、治理全流程监管,健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机制,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县域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三)压实治理责任,改善流域水质。围绕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核心任务,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和行动方案,精准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全县水环境问题统筹协调,突出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推进生态修复,系统推进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南县对“思想认识有偏差”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举报电话:07375221435。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6年1月20日至1月26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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