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60855 | 发布机构 | 南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6-03-23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60855 |
|---|---|
| 发布机构 | 南县住建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3-23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进一步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纪委监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1.物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不匹配;擅自提价,违规收取物业费、公摊水电费、装修保证金等;未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履行巡查、劝阻和报告义务。
2.物业住宅小区收费不透明问题。未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未公布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未按照公布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未公布投诉电话。
3.物业住宅小区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未单独建账;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未按规定公示收支明细。
4.物业住宅小区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等情况;侵占、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违规审批、违规套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历史应交未交少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物业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的情况。
6.物业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使用年限达到15年以上,故障频发、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未落实24小时值班、日常维保、应急故障处理制度;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仍继续使用。
7.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不透明问题。开发商未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相关人员利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便利谋取私利。
8.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物业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移交混乱、资料缺失;以停水停电、限购水电、限制乘梯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或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刻意拖延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或阻碍业主形成共同决定;物业服务“质量差矛盾多”;对群众反映问题置之不理、敷衍塞责。
二、征集线索要求
1.提供问题线索的真实性。提供的问题线索来源要具有真实性,不得虚构,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业主委员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表现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合同文件、缴费凭证、聊天记录等)。请举报人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核实调查相关情况,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捏造事实诬陷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不予受理的情形。与本次物业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范围不相符的问题;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缺乏有效证据支撑的线索;依法应当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本次线索征集采取属地管理的原则,欢迎广大业主、居民、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线索:拨打物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将问题线索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举报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举报”字样。
投诉电话:0737-5248987
投诉邮箱:NXFDCGLG@163.com
四、线索核实与处理
对征集到的所有问题线索逐一登记、认真梳理和核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关责任单位核查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本次专项整治线索征集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感谢您对南县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生活环境。
特此公告。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