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4857 | 发布机构 | 南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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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74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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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16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进一步规范洗车场取用水行为,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5〕87号)《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湘水办函〔2025〕104号)《益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水函〔2025〕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洗车场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重点整治洗车行业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或私自取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提升从业者守法意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地下水生态破坏。实现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和持续利用。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县从事洗车服务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城市洗车连锁店、加油站内洗车场)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对于排查中发现其他经营主体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未取得取水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
(二)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的。
(三)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四)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主要包括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
(五)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六)未按照规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编制实施方案。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2.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媒体宣传、印发通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入户宣传、公众号推送等手段,广泛宣传取用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切实营造依法依规取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公众知晓并参与本次整治行动。
3.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和信箱、邮箱,鼓励公众对洗车行业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进行举报。
(完成时限:2025年6月15日前)
(二)调查摸底阶段。
县水利局会同同级市场监管、税务、住建、城市供水企业等相关部门强化信息共享,从市场监管部门获取本行政区内洗车场经营名录等信息,从住建或者城市供水部门获取洗车场取用公共管网用水量等信息、从税务部门获取缴纳水资源税等信息,结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台账信息、水资源费征收信息等。全面清查本辖区内洗车场底数,建立基础信息台账(附件1)。
(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
(三)集中整治阶段
县水利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问题线索逐一现场核实,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限和责任,实施销号管理,并建立问题销号台账(详见附件2)。对公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对核查属实的问题要一并纳入问题销号台账。并针对问题类型,分类整治。
1.加强取用水监管。对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或私自取用地下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洗车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2.加强取水用途监管。对私自将物业用水、生活用水等公共供水水源用于特种行业,改变取水用途的洗车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3.加强特种行业取用水监管。对存在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税)的洗车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4.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对存在未按照规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等问题的洗车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 完成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
(四)巩固提升阶段
1.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聚焦此次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各类问题与潜在漏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利用证照、取用水量、用电量、税费等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同时,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反映的信息,以及日常监管中掌握的信息,实现及时推送,快速共享。
2.强化取用水日常监管与执法。加强巡查力度,定期对洗车场所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建立洗车场违规取水问题线索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及时核查整改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确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3.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对公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应及时核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反馈结果,增强公众信任。
4、健全信用评价机制。要充分发挥失信惩戒的威慑作用,将发现的违规取用水行为纳入取用水领域失信行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将作为落实《地下水保护条例》、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务,因地制宜细化完善整治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治行动组织有力、措施到位、成效显著。
(二)精准判断,分类施策。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严谨梳理与细致甄别,精确判断问题的轻重缓急,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工作,坚决反对简单化,不搞“一刀切”,坚决杜绝“一关了之”,在确保经营主体正常运转的基础上,依据问题所属类别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既要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又要提升行政执法的温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本次综合整治行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高经营主体遵纪守法和节水意识。要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加强信息报送。6月15日前向市局报送实施方案,6月30日前报送洗车场基础信息台账(附件1)。从7月开始,每个月30日向市局报送洗车场取用水问题销号台账(附件2)。10月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随时报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