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61208 发布机构 南县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26-03-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61208
发布机构 南县农业局
发文日期 2026-03-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2026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南县范围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市场主体。

  (二)遴选条件

  1.年综合利用能力3000吨以上;

  2.有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财务管理规范;

  3.公司、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4.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自筹项目投资资金;

  5.优先支持从事过秸秆收储、加工等经营活动的主体。

  二、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

  采取自愿申报、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南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

  具备条件的主体填写申报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按照申报资料目录(附件3)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

  3.专家评审

  本次项目拟遴选实施主体不超过7家。符合遴选条件的申报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分,按分值由高到低顺序选取。

  4.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南县人民政府网按程序进行公示。

  三、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

  2026年3月25日08:30~2026年4月5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主体需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附件1、2、3,纸质档与电子档均要提交。纸质档提交到南县农业农村局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县农业农村局2栋303室);电子档(盖章签字的扫描件)提交到:315148465@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雯 联系电话:13667380682

  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资料目录(附件3)逐项准备资料,按时申报,逾期未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实施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1.南县2026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docx

  2.承诺书.docx

  3.申报资料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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