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林业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65861 发布机构 南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3-11-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865861
发布机构 南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3-11-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普法办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县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林的大事来抓,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等措施,深入推进林业法治建设,有效提高我县林业队伍的法治素养,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县林业局今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一)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县林业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一支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普法队伍,进一步压实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宣教责任意识,形成了思想重视、组织健全、领导有力、责任明确的法治宣教格局。
  (二)健全法治宣教机制。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包括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和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等,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二是制定普法方案,印发《南县林业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南县林业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南县林业局2023年度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确立了全县林业系统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安排和实施要求。三是健全普法工作考核机制,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头履行述职述廉述法责任。四是确保经费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采用实报实销原则从办公经费中列支。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一是县林业局聘请了湖南跃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林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咨询。二是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组织有关领导及案件负责人现场或网上旁听庭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2023年,县林业局没有行政应诉案件、没有国家赔偿,没有干部职工违法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丰富形式

  (一)抓好林业系统内学法普法

  1、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一是以宪法为指引,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法治宣教工作的要求,着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以宪法日为契机,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宣传与林业系统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三是将理论教育和作风建设相结合,组织林业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问责条例》《监督条例》,开展纪律教育月专题活动等,加强党纪、党风、党性教育。
  2、举办普法讲座和培训班。一是每年围绕涉林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组织两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局领导班子带头参加,邀请省林科院专家、有关法律顾问专题授课。二是举办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组织局机关相关股室、下属单位、各乡镇分管林业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3、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有19人。二是坚持“以考促学,学用结合”,每年精心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用信息手段加强学习效果,检验学习成果。近5年来,县林业局干部职工普法学习完成率、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二)抓好管理、服务对象学法守法

  1、发挥林业职能作用。充分运用普法宣传阵地,在各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林区宣传规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检查酒楼饭店等经营场所、查处涉野生动物案件等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教,发放宣传手册逾2千余份。
  2、加强以案释法,坚持信访中有普法。一是重视信访维稳,加强涉林纠纷调处、森林火灾处理等工作,要求办理人员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将执法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救济途径告知行政相对人。针对行政相对人的提问和质询,作出针对性的阐述,把矛盾纠纷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二是针对林业领域乱砍滥伐林木、滥占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采集采挖珍稀野生植物等案件的特点,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加强法治宣教工作,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3、紧扣重点节点,拓宽普法覆盖面。结合“2·2世界湿地保护日”“3·12植树节”“爱鸟周”“4·15国家安全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10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1·9森林防火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和公共资源,对人民群众广泛开展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三、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一)加强普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将普法工作与规范制约权力紧密结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林业系统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二)坚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公布“办事规程”“规章文件”和“政策法规”等栏目内容,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承接省市委托、下放的职权事项。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公信力执行力,从而促进林业法治宣传教育。

  四、求真务实,突出实效

  (一)森林防火宣教到位。2023年以来,利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开展“法律六进”森林防火全覆盖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显眼位置张贴以及向村民发放县政府《禁火令》《森林火灾案例》《倡议书》等3千多份。
  (二)涉林矛盾、案件处置有力。一是扎实开展涉林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2023年化解涉林矛盾纠纷18宗,没有出现群众因涉林矛盾纠纷越级上访的情况。二是2023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起,查获违法行为人5人,处罚5人。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100%,有效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以林长制为抓手,推进法治林业建设。认真按照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林长制为抓手,统筹各乡镇加强涉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法治林业建设。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县林业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作出的“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真正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为全面推动林业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的林业贡献。
 

 南县林业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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