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58490 | 发布机构 | 南县文旅广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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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58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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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文旅广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有关规定,在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拟将“南县南洲狮舞”等5个项目列为南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拟新增李双等7人为南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公示之日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异议受理单位: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南县南洲镇南洲东路470号(南县文化馆内)
邮政编码:413200
联系电话:0737-5221630
电子信箱:hnnxwhg@163.com
特此公告。
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