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29040 | 发布机构 | 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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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29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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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做好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南县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南县2024年4月注销的医疗机构信息予以公示:
以上医疗机构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19日到2024年4月25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信函以收信邮局邮戳日期为准)向公示单位(南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地址:南县南洲镇兴盛西路138号县政府大楼320室,联系电话:0737-5246241,邮政编码:413200。
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