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94476 | 发布机构 | 南县房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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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94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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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房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10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央、省、市驻南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益政发[2022]13号)、益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市本级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通知精神,我县(含乡镇)从2024年10月1日起调整租赁补贴发放标准,调整后,租赁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月40元调整为每月6元/平方米,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为15平方米,4人或4人以上按4人户标准进行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后,根据申请人核定家庭人数确定补贴标准,年度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40元-4320元不等。具体是:一人户120元/月,即1440元/年;二人户180元/月,即2160元/年;三人户270元/月,即3240元/年;四人户及以上360元/月,即4320元/年。
特此通知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