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办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
1、机构概况
2、公司领导成员及分工
3、公司内设机构、部门
4、政策文件
5、人事信息
6、规划计划
7、信息公开年报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南县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办公地址:南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92号) 。
联系电话:0737-5215211
通讯地址: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92号,邮政编码:413200;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nxcft5215211@163.com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