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62553 | 发布机构 | 浪拔湖镇 | 发文日期 | 2023-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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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62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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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浪拔湖镇 |
发文日期 | 2023-08-2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浪拔湖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12月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浪拔湖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于2023年2月8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浪拔湖镇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全力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刻不容缓”的紧迫感迅速进行整改,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类问题的整改牵头人,会上专题研究整改办法;以“问题导向”的方法论认真纠正问题,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压实责任,对标对表严格进行整改;以“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构建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督、形成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浪拔湖镇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截至2023年5月15日,巡察反馈的问题镇级共4方面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2个,整改中问题3个。上缴资金4.035万元,整章建制5条。村级共涉及10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00个,整改中问题4个。上缴资金0.829万元,整章建制4条。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立行立改问题。
1.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力。镇党委对污染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辖区内多次出现秸秆焚烧火点。2022年9月30日被南县纪委监委发文通报后,10月18日下午巡察走访时又发现南红村、牧鹿湖村有秸秆焚烧的情况。
整改情况:自2022年9月份以来,我镇共印发秸秆禁烧通告100份,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4000张,利用“村村响”召开广播会40次,镇村两级巡查8000人次,批评教育150人次,行政立案18起,行政处罚18人次,处罚金额17000元。
2.镇机关2019年1月至5月违规发放杜翔等3名事业编制人员车补,共计7750元。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已与3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将违规发放的补贴退缴到县财政非税账号。二是2022年11月4日,高国祥已退缴2750元,吴海波已退缴2500元,杜翔已退缴2500元,涉及金额全部退缴到位。
3.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规范,“三务”公开不规范。该镇村(社区)普遍存在“三务”公开栏长期未更新的现象。
整改情况:镇党委组织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到村指导更新公示栏,已在第一时间将公示栏更新到位,党建办明确专人对公开栏定期检查更新情况。
4.政府网站“僵尸化”。置顶信息条目链接网址无内容,相关政务服务信息无具体办事流程,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浏览点击量低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组织党群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政务网各栏目进行全面核查,网站内容已全部按要求更新到位。
5.借调人员未履行手续。如经济发展办公室王文琦等9人无借调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组织学习人员抽调(借调)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浪拔湖镇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由分管人事的领导组织对9名借调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并完善借调手续。三是上述9人中目前1人借调至党建办,4人借调至自生办,2人借调至社应办,1人借调至武装部,1人借调至经济发展办,1人已调离浪拔湖镇。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6.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度不够。2019年至2022年党委会议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度中心组学习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进行自学并撰写学习心得。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2023年2月23日,组织全体党政领导召开会议,专题分析当前意识形态形势,并就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安排。二是严格按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2023年以来,已组织开展4次中心组学习,均严格参照“六个环节”要求开展,党政班子成员扎实撰写学习笔记。
7.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到位。镇党委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力度不够,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不到位。如:牧鹿湖村已脱贫户周光信夫妻年老无劳动能力,本人患重病住院,返贫风险大,未做到应纳尽纳。
整改情况:一是浪拔湖镇于2022年10月28日完成第二轮集中排查工作,本次防止返贫帮扶摸排工作拟纳入监测对象1户2人。疑似应纳未纳对象周光信,牧鹿湖村已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评议会,公示期满后,于2022年10月31日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审批表上交浪拔湖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审批表交县级比对审定后,周光信于2022年11月10日已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二是持续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结对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对象保持日常沟通联络,每月上门走访一次,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结对联系责任人每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联系对象保持沟通联络,每季度入户走访核实一次,制定年度脱贫成果巩固计划。对确有实际困难或有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进行结对帮扶。
(三)关于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不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8.违规发放津贴补贴。①镇机关2021年至2022年违规发放镇人大代表工作补贴39人次共计0.98万元。②镇机关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违规发放11人政务大厅窗口补贴,共计1.76万元。③镇机关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违规发放杜翔等3名事业编制人员车补,共计4.19万元(其中7750元已交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至2022年发放的镇人大代表工作补贴严格按照南县人大常委会文件《关于严格乡镇人大代表经费预算和使用的通知》(〔南人常发〕2号)发放,问题所涉及的39人均属于发放范畴之内,该情况已向巡察组说明。二是11人政务大厅窗口补贴共计1.76万元已于2022年11月30日收回上缴非税账户,相关补贴2022年4月起已停发。三是2022年11月4日已将2019年发放的事业单位人员车补共7750元上缴非税账户。2017年至2018年发放的事业单位人员车补共34200元,其中杜翔涉及金额9000元已于2023年5月15日全额退还;高国祥涉及金额13200元,已于2023年6月14日退缴3000元;吴海波涉及金额12000元,已于2023年6月7日退缴3000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高国祥与吴海波因为涉及金额较多,家庭生活存在一定困难,所以采取逐月退还的方式。
后续整改安排:目前未退资金共19150元,现采取逐月退还的形式整改,每人/月上缴1500元。
9.财务管理不规范。2019年5月,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通过领款单列支该站办公楼工程款83万元;镇机关工勤编制人员汤新平2019年和2022年以租车费的形式报销差旅费,共计1.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支出报销程序。经党政会研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已由原计生服务大楼建设承包商汤辉补齐相关合同、税票等资料,已在财政所完成报账手续。二是汤新平以租车费的形式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已完善差旅费报销单等报账附件。
10.往来款清理不及时。①2022年8月,镇原水利一站应收谭作红24万元,实际票据已到位,报账已完成,但财务未及时核销其往来款。②未及时催收款项。巡察期间发现镇政府存在多笔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共计106.33万元,经巡察组提醒,目前共收回18.61万元,还有87.72万元未收回。
整改情况:一是谭作红24万元往来款已全部核销完毕。二是每年年底对部门单位的应收款项进行一次盘点,避免出现往来长期挂账情况。账务上已及时核销票据到位的往来款,政府机关1年以上的往来款除房管局及王欣外,往来均已核销。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房管局往来涉及金额大,需经党政会议研究通过后到县国资股报备核销,王欣往来已与他本人取得联系,涉及时间长、金额大,王欣要求先核对双方的账务。
后续整改安排:房管局57万元往来款已经镇党政会议研究,形成报告正在向县资产管理股备案核销;对于王欣10万元往来款已向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南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协调,已与王欣达成协议,制定了还款计划。
11.农村“三资”管理不善。①集体资产管理不善,资金流失风险大。如太阳山村委会于2013至2014年期间,将集体资金50万元无偿借予个体户王欣,至今剩余28.3万元未还。经核实了解王欣在外债务数额巨大,回收难度高,资金流失风险大。②村集体收入未及时入账。如南红村集体于2018年5月将70亩鱼池租给周光平,租期10年。当月收到承包款10万元,未及时入账,一直以账外资金形式用于村级运转,直到2020年2月才将收到的承包款共计23万元以集体收入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28.3万元欠款中已有7万元太阳山村未结算的工程款进行抵扣充账,对于剩余资金21.3万元,太阳山村已向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南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协调,已与王欣达成协议,制定了还款计划。
二是召开村支两委会议,通报此问题,要求完善财务制度,做到及时入账,并且要搞好全年的财务清理,检查是否还有类似问题,并且在日后工作中严格管理财务,参照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杜绝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等相关问题。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王欣目前债务数额较大,无法一次性偿还。
后续整改安排:督促王欣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12.执法程序不规范。2022年镇执法大队肖明艺在未取得执法证的情况下参与执法,并在安全生产案卷中代为签署执法人员唐辉宏、尹会强的名字。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通报此问题,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肖明艺于2022年11月调离执法岗位。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有执法权的镇属部门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
13.发文不规范。2021年至2022年镇政府存在发文不按时间顺序编号、发文内容错误的情况。如南浪发〔2022〕1号文发文时间在2号文之后;南浪发〔2022〕15号文《关于调整浪拔湖镇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出现两个组织委员,发文内容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办公室办文干部学习南县县委办文件《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着力提升文稿质量的通知》(南办发电〔2022〕23号)。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完善发文签,严格审批所发文件。
14.未做收文登记。镇政府收文登记本中出现收文未登记现象,如2020年6月22日至9月15日、2021年1月12日至5月28日无收文登记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收文登记重新整理,2020年6月22日至9月15日、2021年1月12日至5月28日期间的收文登记本已完成登记并立卷归档。二是已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形成红头文件《关于印发浪拔湖镇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南浪办发号〔2023〕1号),对收发文制度进行了完善,并组织机关干部在机关周会上集中学习。
15.保密意识不够强,落实保密规定不严谨。镇机关2020年1月记账凭证146号和2022年3月记账凭证24号均使用秘密级文件复印件作附件。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秘密文件,分管领导已对文件经手干部谈话提醒。二是所有收到上级下发的保密文件已明确统一由党政办干部李思豪负责保管。三是组织全体机关部门干部认真学习保密规定,宣传典型案例,加强干部保密意识。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走样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21年、2022年镇党委未研究全年党建工作,班子成员未每季度向党委汇报联点支部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初党委会已认真研究2023年全年党建工作。二是强化联点领导抓党建“一岗双责”,健全季度汇报研究机制,目前已完成2023年一季度汇报工作。
17.镇党委任免机关支部书记程序缺失。2021年6月余开见直接担任机关支部书记,未见会议讨论记录及任免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已完成机关支部书记补选工作并正式下文任命。二是组织对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建专干进行支部换届、补选流程的业务培训。
18.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如机关支部接收陈佳丽等4名同志为预备党员时,党员大会参会党员未逐个讨论和表决;预备党员周琦转正党员大会中表决人数13人少于参会实到有表决权的党员22人。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接收陈佳丽等4名同志为预备党员时,预备党员周琦转正党员大会中全体参会党员均进行了表决,但未充分讨论发言。二是机关支部已召开会议强调在今后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参会党员必须逐个讨论,讨论内容需详细记录。
19.党建经费使用不规范。浪拔湖镇多个村(社区)普遍存在党员教育经费未用于党员教育活动问题,如南安村、南红村、哑吧渡社区等。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建办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建专干关于党建经费使用的相关会议,强调各村(社区)对党建经费要规范管理和使用。二是对南安村、南红村和哑巴渡社区等党建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支部书记,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进行集体约谈。
20.党费缴纳、登记不规范。①巡察中发现浪拔湖镇村(社区)存在个别党员党费少缴的情况,如太阳山村、新口村等。②浪拔湖镇多个村(社区)支部党费台账登记不规范。如新口村、东美垸村、浪拔社区等。
整改情况:一是对个别党员少缴的党费已补缴到位。二是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对太阳山村、新口村、东美垸村、浪拔社区等党费缴纳和台账登记不规范的党建专干进行提醒谈话。
21.会议记录出现插页、撕页、空页现象。如机关支部会议记录、党政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支部会议记录、党政会议记录相关责任人由机关支部书记、分管党政办的党政领导分别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对核实到未记全的内容已完成记录,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做好会议记录的相关要求。
22.党员进社区工作开展不力。2019年至2022年镇机关支部在职党员进社区未按一季度一次要求开展。
整改情况:经核查,2019年至2022年镇机关支部有机关党员进社区记录。
23.落实党务工作有关问题清查整治不到位。如浪拔社区非党员刘园园目前仍从事党务工作。
整改情况:已对浪拔社区党建专干进行调整,刘园园已不再从事党务工作,已安排浪拔社区两委委员余艳红从事党务工作。
24.精神文明阵地建设薄弱。村部党建文化长廊未将违纪违法的党员照片及时拆除,如兴桥村、南安村。
整改情况:村(社区)开会部署精神文明阵地建设工作,已彻底清理相关照片
25.民主生活会不严肃。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规范其中龙治国、张腾的材料内容与上级文件要求不符;覃湘桂、李志勇、尹伏秋、章兰清、余开见、晏迎辉、肖光明无个人重大事项报告;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研讨中出现请假人员覃湘桂、余开见的发言记录;民主生活会出现请假人员肖光明的发言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规范的问题已在党委专题会议上进行通报,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进行了规范,相关同志在2021年、2022年民主生活会中均已按照要求撰写好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经核查,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研讨中覃湘桂、余开见发言后请假离会,会议未记录该情况;民主生活会肖光明发言后请假离会,会议记录记录了该情况。三是在党政会议上集体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流程、个人情况对照检查要求,进一步严肃民主生活会全过程记录的工作要求。四是对还在浪拔湖镇任职的相关人员拟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和问题剖析。
26.述职述廉材料雷同。张腾、尹伏秋、章兰清三人2020年度述职述廉材料与2019年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党委专题会议,在会上将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强调年度述职述廉材料撰写要求。二是明确党政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材料由党委书记审核把关。
27.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如2021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有35人参会,只有23人进行了自评与互评;村(社区)组织生活会自评与互评均未充分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在机关支部会议上向全体党员通报此问题,要求全体党员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展自评与互评工作,机关支委会要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党员充分讨论。二是根据开展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由联点领导下村指导督导。
28.请假制度执行不严。2019年至2022年多名工作人员存在请假手续不齐全、请病假无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等问题。如肖利辉、高欣等。
整改情况:一是高欣等工作人员请假手续已补齐全;肖利辉因术后身体状况不佳,需在家休养,未及时完善请假手续,该同志已于2022年8月正式退休。二是已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形成红头文件《关于印发浪拔湖镇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南浪办发号〔2023〕1号),对请假制度进行了完善,并组织机关干部在机关周会上集中学习。
29.党政联席会研究干部工作。如 2022年1月8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干部推荐工作,拟推荐戴伯安、程星、陈佳丽到县人才库。
整改情况:一是党委会专题学习有关干部人事政策。二是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人事工作的制度。
30.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不合理,年龄偏大。该镇村(社区)两委干部50周岁以上38人(60周岁以上6人),占比达到46%,年龄结构偏大。
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建办对全镇村(社区)干部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二是党委已制定村(社区)干部结构优化调整三年计划。三是截止2023年5月10日已完成10名干部优化调整,新上任的10名村干部平均年龄为34.8岁。
31.村干部缺额补选不及时。南红村两委委员谢世杰2021年8月离职、南安村两委委员张伟2021年12月离职,至今均未完成补选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南红村已于2022年11月18日、南安村已于2022年11月20日按要求完成补选工作。二是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党建办将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完成村支两委补选工作。
32.2021年至2022年镇党委未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见听取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整改情况:根据县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听取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3.纪检监察队伍配备不到位,镇纪委副书记空缺,纪检专干长期被抽调。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副书记已明确,已由县纪委下达批复文。二是纪检专干于2023年1月完成抽调,返岗工作。
34.未及时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张国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支部未召开党员大会宣布。
整改情况:执法大队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张国群同志的处分结果,对支部党员进行警示教育。
(五)关于党委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35.上轮巡察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度不够”“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镇党委委员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解交办。二是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以上率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一些问题发生时间相对久远,经手人员已退休或调岗,因此溯源、核查、缕清具体情况花费时间较长,比如镇村两级与王欣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因产生往来款时间为2013年-2014年期间,相关人员均已不在我镇任职。
(二)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不足。比如在农村“三资”管理不善方面,由于“三资”管理人员业务办理水平不足,对于整改工作的指导不到位,让当事人方面未能更好地了解熟悉政策,未能迅速完成整改工作。
(三)思维方式不够开拓。思维方式限制于老办法,工作方式不够创新,未能从全局看待整改问题,比如一些共性问题,是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未能形成共性问题全面铺开共同解决的大格局。
四、后续整改安排
(一)进一步开展指导。组织财政、司法等部门加强对工作人员及村干部业务方面的指导,对于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找引子、想法子,帮助尽快完成整改。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从整体局面考虑处理问题,促进工作统筹高质推进。
(三)进一步强化督办。加大对巡察反馈问题的研究和督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能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