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继成牛场布鲁氏菌病监测阳性扑杀补助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67265 发布机构 南县畜水局 发文日期 2025-05-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67265
发布机构 南县畜水局
发文日期 2025-05-2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刘继成,男,52岁,养殖场位于乌嘴乡长春村10组。 于2024年4月16日,在我县动物疫病流行病年度监测中,发现刘继成牛场的牛血样抽检结果为布鲁氏菌病阳性,根据重大动物疫病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在“市防指”的指导下,采取有效措施,扑杀全部存栏牛24头。根据2022年6月2日南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2年12月7日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批意见,牛按10000元/头的补助标准,对这次扑杀养殖户刘继成的24头牛进行补偿,共计24万元。因中央与省级补助资金要到2026年下拨我县,经与养殖户协商同意,扑杀补助资金将分批次于2026年通过惠农惠民一卡通方式打卡到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30日

  如有疑问,请联系0737-5221741,畜牧水产事务中心101室预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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