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816637 | 发布机构 | 南县农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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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816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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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农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根据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农机事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办【2019】83号)要求,县农机事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农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农业机械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协助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项目筛选、立项申报。
(二)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推广、应用。负责业务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农机安全技术推广及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承担农机牌证管理系统建设、平安农机建设、机车注册登记及机型信息库管理、驾驶人考试考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四)落实农机购置、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五)协助处理农机事故等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