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211365 | 文号 | 南政告〔2020〕17号 | 统一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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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 2020-07-03 | 发文日期 | 2021-04-26 | 信息时效期 | 2024-07-22 |
所属机构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公开责任部门 | 南县司法局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211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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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南政告〔2020〕17号 |
统一登记号 | |
签署日期 | 2020-07-03 |
发文日期 | 2021-04-26 |
信息时效期 | 2024-07-22 |
所属机构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南县司法局 |
NXDR—2020—00004
南政告〔2020〕17号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我县水生生物资源,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就规范垂钓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范围:一是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包括天星湖、藕池河中支南洲镇青茅岗至茅草街镇段、松澧洪道武圣宫镇小河口至厂窖镇新码头段)和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二是大通湖南县流域生态修复沟渠(人工放流沟渠:新安运河、胜天渠、明山电排渠、苏河、兴新电排渠、乌沙渠、卫国电排渠、益丰渠、反帝渠、八一电排渠、八一村电排渠、福利堂电排渠、滨湖电排渠、青树嘴电排渠和茅草街镇五七运河民和排渍渠、五七运河民兵渠、五七运河三合渠、五七运河双丰渠)。
二、限钓区范围:一是洞庭湖、胡子口哑河、五七运河、藕池河(不含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淞澧洪道(不含南洞庭湖草龟中华鳖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南县水域;二是南茅运河、三仙湖水库。在上述区域范围内垂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垂钓者应“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垂钓,禁止采取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方式进行垂钓。
(二)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
(三)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四)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
(五)禁止任何渔获物买卖交易。
(六)垂钓者应注意自身安全,服从、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和垂钓水域所在乡镇管理,及时收集处理垂钓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
三、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坚持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止、处罚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共同规范垂钓行为。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渔政执法部门和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采取没收渔具、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凡在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及时举报违法违规垂钓行为,举报电话:
县渔政监督管理站:0737-5223918
华阁镇:0737-5781101 明山头镇:0737-5772645
乌嘴乡:0737-5738580 青树嘴镇:18975385286
茅草街镇:0737-5448156 三仙湖镇:0737-5435101
中鱼口镇:0737-5421001 南洲镇:0737-5217721
浪拔湖镇:0737-5880120 麻河口镇:0737-5821192
武圣宫镇:0737-5813005 厂窖镇:0737-5842515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