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875079 | 文号 | 南政发〔2023〕7号 | 统一登记号 | NXDR—2023—00001 |
---|---|---|---|---|---|
签署日期 | 2023-11-30 | 发文日期 | 2024-07-22 | 信息时效期 | 2029-07-22 |
所属机构 | 南县政府办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南县司法局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875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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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南政发〔2023〕7号 |
统一登记号 | NXDR—2023—00001 |
签署日期 | 2023-11-30 |
发文日期 | 2024-07-22 |
信息时效期 | 2029-07-22 |
所属机构 | 南县政府办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南县司法局 |
NXDR—2023—00001
南政发〔2023〕7号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县
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中央、省、市属驻南有关单位:
《南县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南县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南县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2〕22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制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完善分灾种、分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开展联合会商,加强绩效考核,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级各部门相关应急预案与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衔接配套,建立和实施重大灾害性天气“四停”(停工、停业、停课、停运)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建设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强化风险管理支撑作用。编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与责任人名录库,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强化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认证制度,推进工业园区、重大规划、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云水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气象服务保障。实施“网格+气象”行动,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乡镇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强化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每年定期开展乡镇气象信息员培训。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和气象文化基地建设,将气象科普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开展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应对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科协、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加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推进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对接,确保相互衔接、运行稳定、快速发布。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实现与新闻媒体、“村村响”和应急广播体系、通信运营企业等有机联动。推动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接入“智慧南县”平台。在乡镇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配置“天气盒”预警接收终端,拓展公众接收预警信息渠道。持续做好“631”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建立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推动预警信息发布到村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广体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切实提升气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提升气象服务乡村振兴的支撑能力和水平。构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发展适应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新型农业气象服务,做好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服务与品牌宣传,打造南县农产品亮丽名片。建立健全农业安全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并纳入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加强土壤墒情、物候长势等要素观测,引导当地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建立财政支持的气象灾害风险保险机制。建设省级稻虾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做好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气象服务。完善智慧为农服务平台“天帮忙”APP,为农业种养大户提供“一对一”直通式精准气象服务。持续做好“一县一特”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服务与品牌宣传。大力推进农村防雷减灾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雷电灾害防治体系,健全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明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县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指挥、协调人工增雨助力缓解旱情、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县气象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人影工作,加强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建设,落实人工影响天气机构编制和经费保障。实施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工程,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平台和云水资源监测系统,重点发展地面高安全性能火箭、燃气炮等新型作业装备,加强基层标准化作业站点建设,提高装备弹药物联网监控覆盖率,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大气污染防治、重大活动保障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重点领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和作业效果评估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生态文明气象支撑。推动“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创建,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气象公园、气候好产品、气候宜居地、气候康养示范基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发展城市生态环境、水资源、自然灾害、气象条件对大气污染影响等生态气象卫星遥感应用业务。加强在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服务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持续增强气象基础建设能力
(一)全面提升气象精密监测能力。优化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高质量完成全县25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确保全县各乡镇及县域10km×10km网格内建设1个自动气象站,配备1套移动式气象观测站。建设1套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和毫米波云雷达,弥补垂直探测短板。继续推进“道安监管云”交通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密国省干道重要影响路段站点布局。推进森林防灭火、秸秆禁烧、“非农化、非粮化”整治、水环境治理、农林水资源调查等方面卫星遥感监测应用。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将各部门、行业自建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实现气象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区域自动气象站“三小时备件供应圈”建设,提升故障快速处置能力,在南县建立1个备件库。(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提升气象精准预报水平。全面推进气象业务研究型课题,完善以数值预报释用为基础的现代气象业务,强化精细定量化智能网格预报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强洞庭湖区气候研究,建立适应南县本地的强对流天气预警阈值体系,推动建立中小河流域和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业务,建设城市内涝精细化监测预报预警系统,提高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预警的准确率和提前量,延长预见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及绩效考核,统筹解决资金、用地保障等关键问题。深化县政府与市气象局合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落细重点发展任务。支持气象部门与地方开展干部人才交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投入保障。加大对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程项目任务清单,确定项目资金需求,落实资金来源。县财政要加大对气象装备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气象基础能力建设等资金投入,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安排相应预算保障。(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