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38353 | 文号 | 南人社函〔2024〕2号 | 统一登记号 | NXDR-2024-09001 |
---|---|---|---|---|---|
签署日期 | 2024-02-27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信息时效期 | 2025-02-27 |
所属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南县司法局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38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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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南人社函〔2024〕2号 |
统一登记号 | NXDR-2024-09001 |
签署日期 | 2024-02-27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
信息时效期 | 2025-02-27 |
所属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责任部门 | 南县司法局 |
NXDR-2024-09001
南人社函〔2024〕2号
关于印发《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劳动
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内各用人单位:
现将《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南县未成年人保护
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益阳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益政法联〔2024〕2号)、《关于印发<全县“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平安办发〔2024〕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环境,预防犯罪问题发生,县人社局决定从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检查重点和目标
以旅馆、酒店、电竞酒店、点播影院、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及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为重点,主要检查招聘制度、用工台账、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特别是娱乐场所未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违规接纳、招聘未成年人或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违法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的人民群众家庭和谐、平安、幸福。
二、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一)实施分段宣传(2024年3月、5月、8月、10月)。人社劳动监察印制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全年开展4次宣传活动,每季度分别在人口流动较多的赤沙演艺广场、城市广场、桂花广场、南洲广场现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意识和加强未成年人管理意识。
(二)信息摸底阶段(2024年3月1日至4月15日)。一是劳动监察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辖区内的旅馆、酒店、电竞酒店、点播影院、网吧、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及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进行信息摸底;二是上门开展用工备案工作,发放宣传资料,用人单位签订《南县未成年人保护劳动用工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及招用承担的后果。
(三)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春节前)。一是劳动监察落实每月巡查制度,特别是节假期间人社会同公安、市监、文旅开展联合检查,采取“两不一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排查;二是将未成年人保护列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范围,加强对各行业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营造人人关爱未成年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用工管理,严厉查处案件。此专项检查,各用人单位对招用人员建立用工台账,严格遵守《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本单位人员管理,发现不符合招用未成年人用工的行业要及时杜绝、劝退。如在检查中发现招用未成年人或童工及举报属实的,人社部门将依法严厉进行顶格处罚,涉嫌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2021年以来招用未成年人用工行为进行倒查,开展“回头看”,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惩戒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招用未成年侵害引发的负面影响,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公布,形成打击未成年人违法招用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认真做好工作,按时报送资料。各用人单位对此专项检查要积极配合,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检查组时间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对拒不配合检查、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隐瞒招用未成年人行为的用人单位,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处理)。
地址:南县南洲镇南华北路128号人社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737——5247978
联系人:严东 何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