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85654 文号 南教通〔2026〕21号 统一登记号 NXDR-2026-03001
签署日期 2026-05-18 发文日期 2026-05-18 信息时效期 2031-05-18
所属机构 南县教育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司法局
索引号 4309210010/2026-2185654
文号 南教通〔2026〕21号
统一登记号 NXDR-2026-03001
签署日期 2026-05-18
发文日期 2026-05-18
信息时效期 2031-05-18
所属机构 南县教育局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司法局

NXDR-2026-03001



南教通〔2026〕21号

  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城区六完小)、县属相关学校(教育集团):

  《南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县教育工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县教育局 

  2026年5月18日

 

 南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益阳市2026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和相关会议工作部署,结合南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为南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就近入学政策。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生源构成、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村组、路段等,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该校初中。城区、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责任范围调整,须报县、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有学校撤并任务的乡镇初中(城区六完小),须整合学位资源,确保撤并学校学生得到妥善安置。

  (二)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严格实行免试入学,不得通过面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执行“阳光分班”规定。学校严格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起始年级进行阳光分班,制定并公布分班方案,按照“结构合理、力量均衡”的原则科学配置师资,按照随机确定学生、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不得依据考试成绩等设立或变相设立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县教育局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学校分班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均衡原则,做好其他年级插班生转学编班工作。

  (四)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落实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报名审核流程,不得设置超出规定的额外门槛,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落实“一人一案”,根据残疾儿童的身心状况进行科学合理安置入学,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的招生入学优待。在自愿申请、就近就便、学位许可的情况下,支持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

  (五)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湖心学校(民办)与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实行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不得提前组织报名、锁定生源,不得违规跨县域招生,不得设置额外条件限制适龄儿童少年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除本校直升生外,其他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工作在县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派位过程全程录像、全程监督,结果当场公布。湖心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公办学校派位的学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管控要求,湖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纳入全县义务教育招生总量统筹管理。

  (六)优化入学流程管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新生和其他年级插班生均使用统一的招生入学平台报名,实现报名、材料审核、派位“线上一网通办”,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通道、入学证明材料要求等详见相关附件材料。依托公安、自然资源、人社、市场监督、电力、自来水、税务等职能部门,全面复核入学证明材料。精简证明材料,提升服务水平。其他年级插班生转学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不得造成新的大班额;插班生入学条件、审核流程、派位规则参照起始年级执行,具体细则另行发布。申请人或监护人须对入学报名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驳回入学申请,不予安排城区学位;对参与材料造假的监护人、相关机构及经办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2020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符合入学条件的202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

  2026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一、七年级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详见附件1和附件2。考虑小学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为实施小班化教学过渡,202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班额限制由45人调整为40人。

  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为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乡镇初中(城区六完小)统筹管理,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乡镇内各学校、教学点的招生服务范围,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湖心学校在南县县域内招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交叉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择申报对应两所学校中的其中一所,不得同时申报两所学校,申报后按对应学校的批次派位规则执行;申报学校学位额满的,服从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划块分区示意图将通过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南县教育新闻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摸底筹备阶段(2026年3月-4月)。各乡镇、学校开展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摸底调研;县教育局核定各学校招生计划,细化招生方案、学区划分,完成线上报名系统调试。

  2.政策发布阶段(2026年5月中旬)。正式发布《南县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公布招生计划、学区划分、报名流程、咨询及监督电话;各学校通过校园公示栏、官方公众号、家长会等渠道,全面解读招生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3.平台操作培训(5月29日)。县教育局组织招生入学平台管理员操作培训,确保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和毕业年级班主任熟悉招生政策和学位申请操作流程,指导家长进行学位申请。

  4.学位申报阶段(6月20日-7月10日)。监护人登录“南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报名平台”,申报学位,上传相关材料。

  5.县教育局初审(7月20日-7月24日)。县教育局联合学校,严格审核上传材料是否具备城区学校入学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根据驳回提示,有一次补充上传资料的机会。

  6.职能部门复审(7月27日-7月29日)。县教育局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有关材料并完成终审。若需要随机派位,随机派位工作方案将提前两天在新生入学报名平台发布。

  7.学位信息派发(7月30-31日)。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统一进行学位派发,派位信息将通过招生入学平台发布并发送短信到监护人预留的手机号码上,派位名单及学位派送单将发往对应学校。

  8.学位派送单发放(8月1日)。监护人持学生户口页或身份证到派位学校领取县教育局开具的学位派送单。

  9.公示阳光分班结果(8月28日)。全县义务教育各学校,在醒目位置公示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学生名册与任课教师名单。

  10.新生报到(8月31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凭县教育局开具的学位派送单与新生预录花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11.学籍注册(9月)。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新生注册,严格落实“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六、学位派发规则与入学申报流程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房户优先、分批派位、统筹调剂”原则,分批次开展入学派位工作,上一批次派位后学位已满的,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派位,未被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

  1.第一批:有户有房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房产地址(房产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全产权)均在本学区范围内的,优先派位。需上传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屋预售合同+契税或房屋维修基金机打缴费凭证。

  2.第二批:有户无房类。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本学区范围内,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房产,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实际居住地址在本学区内的,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派位。需上传户口簿。

  3.第三批:有房无户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户籍未迁入本学区的,按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派位。需上传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或房屋维修基金机打缴费凭证)。

  4.第四批:政策优待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优待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除基础户籍、身份证明外,还需上传相关政策优待证明材料(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入学、本校直升、长幼随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由对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第五批:无户无房类。“无户无房类”指在南县城区务工、经商且在本学区范围内无对应户口、对应房产的对象,“小产权房”在取得不动产证之前,按“无户无房类”序次派位。城区小学毕业生中的无房无户对象,可申请城区初中学位(要求见附件3)。小产权房不享受对应学区优先派位资格,相关人员子女按无户无房类对待。务工类需上传户口簿、租房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经商类需上传户口簿、租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小产权房需上传户口簿、小产权房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水、电、燃气费缴费凭证)。

  监护人申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须按规定通过招生入学管理平台上传入学证明材料,入学申报流程见附件3。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统筹城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乡镇初中(城区六完小)在县教育局指导下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县教育局争取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常管理工作,乡镇初中(城区六完小)、县属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集团)招生工作方案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实施。

  (二)落实招生禁令。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严禁民办学校未经批准跨县域招生;严禁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严禁以分层教学为名变相分班;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招生,严禁以培训机构推荐、培训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承诺,严禁以任何形式炒作学区房、升学率,严禁通过任何方式误导家长、扰乱招生秩序;严禁在招生结束后违规插班、转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问题;严禁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插手招生入学工作,严禁在招生中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三)积极宣传引导。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入学平台网上报名操作培训,确保基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报名流程与政策要求。各乡镇初中(城区六完小)、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线下宣讲、家长会、入户家访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客观解读招生入学政策,重点面向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开展针对性宣讲,及时回应家长关切,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健全招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稳妥处置各类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问责。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执纪问责。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申诉受理机制,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县教育局设立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737-5221319(基础教育股)、0737-5221577(阳光服务中心);招生入学举报电话:0737-5231204(纪检监察室)。

  八、附则

  1.本方案由南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我县发布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招生工作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1.南县2026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

  2.南县2026年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

  3.南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申报流程

  附件1

  南县2026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

  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

学校及招生计划

招生责任范围

实验学校

教育集团本部

(8个班320人)

兴盛东路以北-永安路以东-泰济街以东(黄土包,泰济街,东堤尾,复兴街,永安社区2组<永安路东>、3~7组;滨江花园、江岸明珠、燕山学府、鼎力佳园、涂家湖教师小区)

德昌学校

教育集团本部

(4个班160人)

兴盛东路以北-南华南路以东-南洲东路以南-永安路以西(东红社区4、7、8、9、13组,永安社区1组、2组<永安路西>、8组,宝塔湖1组<兴盛东路以北>,文卫路,学宫路,宝林南巷,南燕巷,英烈巷,铁匠巷,文化馆,图书馆,吉祥商业步行街;麒麟阁、东来苑、教育新村、兴隆大厦、金赋花苑小区,原农业局家属区)

五小教育集团

本部

(4个班160人)

兴盛路以北-沿湖路以东-南洲中路以南-南华南路以西(东红社区3、5、6、10、11、12组,宝塔湖社区7、8组;宝塔湖世纪城、中央公园、湖景华府、湖畔花苑、桂花广场、唯一金城、城市广场、宏伟家园、沁园、中国移动小区)

城郊火箭小学

(1个班40人)

涂家台路以西-兴盛西路以北-运河东路以东-勒马山路以南(火箭社区1-9、11、13组<注:火箭12组已合至8组>;南洲府小区)

火箭、六完小

(交叉区域)

沿湖北路以西-南洲西路以北-九都山北路以东-勒马山路以南(火箭社区6、7、9组;湖景新城、印象德昌、德润广场小区)

南洲六完小

(8个班320人)

兴盛路以北-沿湖路以西-涂家台路以东-南洲西路以南(火箭社区6、7、9、10组,宝塔社区9、13、14组);南洲路以北-九都山北路以东-勒马山路以南-南华北路以西(花甲社区;铜锣湾1号、湖景新城、康顺豪庭、幸福家园、连心、中国电信小区)

六完小、四完小

(交叉区域)

南洲中路以北-人民路以东-林荫路以南-南华北路以西(翻身堤;钻石华庭、橡胶厂、华泰小区、润家苑、泰福园、锦绣家园小区,市监局家属区)

南洲四完小

(1个班40人)

南洲东路以北-南华北路以东-老正街以西(西河街,老正街,篾货街,赤松亭,东红社区1、2组)

南洲三完小

(2个班80人)

老正街以东-南洲东路以北-泰济街以西(新大世界,总工会,官正街,东正街,沈公堤街,沈公堤东街,建设街,仁里巷,和平街,财神巷;南洲花苑、泰和鑫苑、南县剧院、邮电小区)

洗马湖学校

(6个班240人)

兴盛东路以南-南华南路以东-南洲村中心公路以东-三仙湖水库以西(洗马湖村3~12组<含原北洋村、大洲村>,南洲村,新港村,罗文村;汇金国际、宝塔湖1组<兴盛东路以南>、宝塔2组安置小区<看守所巷>、宝塔3组<南门口加油站以东一带>)

洗马湖、桂花园

(交叉区域)

兴盛中路以南-沿湖路以东-桂花园中路以北-南华南路以西(宝塔湖社区4~8组、10~12组;铜锣湾广场、鸿雁华府、兴盛路建材市场、兴园小区)

桂花园学校

(6个班240人)

兴盛中路以南-南华南路以西-南洲村中心公路以西-南茅运河以东(丁家城村,南山村,班嘴村,育才村,大郎城村,小荷堰社区,大建村3、4、9、10、13组;清华园、学府御园、书香苑、城市花园、湖湘壹品、名都花苑、公园世家、时代广场小区)

湖心学校

(1个班40人)

全县

  附件2

  南县2026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七年级

  招生计划与责任范围

学校及招生计划

招生责任范围

城西中学

(14个班700人)

南华路以西-兴盛路以北南-南茅运河以东-勒马山路以南(火箭社区,宝塔社区9、13、14组,花甲社区;铜锣湾1号、湖景新城、印象德昌、德润广场、南洲府、钻石华庭小区、翻身堤)

城西中学、立达中学

(交叉区域)

①兴盛路以北-沿湖路以东-南洲中路以南-南华南路以西(东红社区3、5、6、10、11、12组,宝塔湖社区7、8组;宝塔湖世纪城、中央公园、湖景华府、湖畔花苑、桂花广场、唯一金城、城市广场、宏伟家园、沁园、中国移动小区)②南洲东路以北-老正街以西-南华路以东(西河街,老正街,篾货街,赤松亭,东红社区1、2组

立达中学

(12个班600人)

兴盛东路以北-南华路以东-勒马山路南(黄土包,东堤尾,复兴街,永安社区,大世界,文卫路,学宫路,和平街,宝林巷,东红社区4、7、8、9、13组,宝塔湖1组<兴盛路以北>;滨江花园、江岸明珠、燕山学府、金赋花苑、麒麟阁、东来苑、兴隆大厦小区),官正街,东正街,沈公堤街,沈公堤东街,建设街,仁里巷,财神巷,宝林巷市场;南洲花苑、泰和鑫苑、邮电小区)

洗马湖学校

(12个班600人)

兴盛东路以南-南华南路以东-南洲村中心公路以东-南洲镇与中鱼口边界以北-三仙湖水库以西(洗马湖村3~12组<含原北洋村、大洲村>,南洲村(含原大建村1组、2组、5-8组、11组、12组,新港村),南山村(含神童村)、育才村(白马村、双堰村),罗文村;宝塔湖1组<兴盛路以南>、宝塔2组安置小区<看守所巷>,宝塔湖社区3组<南门口加油站东>、汇金国际小区)

洗马湖、桂花园

(交叉区域)

兴盛中路以南-沿湖路以东-桂花园中路以北-南华南路以西(宝塔湖社区4组~8组、10~12组;铜锣湾广场、鸿雁华府、兴盛路建材市场、兴园小区)

桂花园学校

(14个班700人)

兴盛中路以南-南华南路以西-南洲村中心公路以西-南茅运河以东-南洲镇与中鱼口边界以北(丁家城村,班嘴村,大郎城村,小荷堰社区,大滟渔村,大建村3、4、9、10、13组;清华园、学府御园、书香苑、城市花园、湖湘壹品、名都花苑、公园世家、时代广场小区)

湖心学校

(6个班300人)

全县

  附件3

  南县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申报流程

  一、入学证明材料要求

  1.材料时限要求。2026年12月31日满6周岁(出生日期以户口本信息为准)的儿童可申请入学。此前因放宽入学年龄限制入学的学生,除长幼随学外,仍不得转入城区之前未放宽入学年龄限制的公办小学就读。申请“务工类”和“经商类”学位的入学证明材料须在2026年3月1日前取得。

  2.上传照片要求。上传的图片必须是相关原件材料的照片(原图)。上传房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时,只需拍能够体现相关信息的关键页,不需要每页都上传,可将多张照片材料合拍在一起,尽量减少上传照片数量。

  3.人物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证明儿童(学生)与其父母亲的身份关系的,还须上传儿童(学生)的医学出生证明。

  4.房产性质要求。住宅类商品房可以申请学位,商铺、一中陪读楼、厂房、临时建筑、公共设施配套建筑等不能申请学位。小产权房申请学位,除按规定上传完整材料外,还需接受实地调查,并参照务工类、经商类安排派位顺序。

  5.学籍证明材料。没有房产、户籍和其他择校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愿意调剂安排到有富余学位的城区初中的,须上传所在小学教导处负责人签名且加盖学校公章的机打学籍表(所在学校提前准备,主动提供)。

  二、申报途径及咨询方式

  1.搜索并关注“南县教育新闻”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菜单,点击“招生文件”链接可了解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及文件,点击“入学平台”链接可调出招生入学微信小程序。

  2.扫描微信小程序,家长参照入学条件后上传相应图片材料,并申请对应区域内学校学位。

  3.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教育局基教股203室;

  电话咨询:0737-52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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