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00285 | 发布机构 | 南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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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400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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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民政局职能职责(最新)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民政系统的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纠风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并承担执法监督责任。
2.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调整工作。
3.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救助等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4.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组织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残疾人福利审定与发放工作。
6.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7.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主管社会福利彩票的宣传、发行和销售工作。
8.指导社会工作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