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550666 | 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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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550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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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1-1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办公室
工作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媒体的对接与办理;负责县政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的综合管理;
主任:彭冠铭
联系电话:0737-5221631
(二)信访接待室
工作职能:负责接待上访对象,承办信访件的调查、处理、答复(回复)、上报工作;协助局领导对重大群体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主任:代敏
电话:0737-5219055
(三)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
工作职能: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听证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牵头负责规范办事流程工作;承担普法教育培训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股长:胡志斌
(四)规划财务股
工作职能:拟订全局年度财务计划;管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承担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统计管理工作。
股长:张亚
(五)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实施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创业和就业援助政策;组织实施就业专项资金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负责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
股长:唐怡
电话:0737-5219051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工作职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负责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监督及确认工作;承办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股长:伍毅峰
电话:0737-5220716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工作职能: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审核汇总及上报备案事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信息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规定,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三支一扶”工作。
股长:易建新
电话:0737-5221177
(八)工资福利股
工作职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退休审批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和工资统计;负责相关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审核退休费,新增人员工资及受奖励、处分人员工资待遇的确定;落实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
股长:彭立新
电话:0737-5222877
(九)养老保险股
工作职能: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负责全县因病提前退休人员初审、呈报工作;负责全县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认定、管理工作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初审、呈报工作;负责参加全县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审批、退(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批、退(离)休待遇变更的审批及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参保缴费时间、出生年月和退休年龄等相关事项的认定;协助上级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资格,审定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
股长:杨志军
电话:0737--5219050
(十)工伤保险股
工作职能:负责工伤案件的受理、调查、申报和认定的基础性工作;负责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的有关工作;负责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相关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股长:刘志刚
电话:0737-5219373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工作职能: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综合协调和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统计工作。
股长:胡竟舟
(十二)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工作职能: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女工工作和青年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以及对直属单位工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负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
股长:黄彩云
(十三)农民工工作和劳动关系股
工作职能:贯彻宣传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执行有关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全县企业劳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监督劳务派遣工作。
股长:刘鑫
电话:0737-5247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