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关于行政执法救济渠道、监督方式事项的公示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643295 发布机构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1-1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643295
发布机构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1-11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关于行政执法救济渠道、监督方式事项的公示

 

一、救济渠道

1.当事人对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在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当事人对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因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地址:益阳市南县南洲镇桂花园西路

监督举报电话:0737-52214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