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43295 | 发布机构 |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1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643295 |
---|---|
发布机构 | 益阳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关于行政执法救济渠道、监督方式事项的公示
一、救济渠道
1.当事人对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2.在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依法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3.当事人对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因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到损害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二、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地址:益阳市南县南洲镇桂花园西路
监督举报电话:0737-522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