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508498 发布机构 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8-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508498
发布机构 南县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4-08-2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三楼307)

  主任:彭敏,联系电话:0737-5221625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及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

  (二)规划计划股 (五楼504)

  股长:刘贝,联系电话:0737-5201318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年度投资建设计划、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审查权限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的计划编制和申报。负责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拟订全县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局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三)财务股 (三楼302)

  股长:何平顺,联系电话:0737-5221325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物管理工作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资金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

  (四)人事股 (三楼306)

  股长:高娟,联系电话:0737-5221525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教育培训、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成果的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五)水土保持股 (二楼203)

  股长:蒋曙光,联系电话:0737-5223495

  主要职能: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治理开发荒沟、荒滩有关的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研、人才培养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六)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监督股 (三楼304)

  股长:涂铭,联系电话:0737-5245831

  质量举报投诉电话、传真:0737-5221505

  主要职能: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病险水库(水闸)、重要堤防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

  (七)水旱灾害防御股 (四楼401)

  股长:钟星辉,联系电话:0737-5221225

  主要职能:组织编制洪水干早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后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汛器材、物质的计划编制和管理。

  (八)河长制工作股 (四楼407)

  股长:李正午,联系电话:0737-5217565

  主要职能:拟定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等并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县级河(湖)长部署的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河湖保护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南县南洲镇南洲东路512号。

  夏季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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