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洲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90295 发布机构 南洲镇 发文日期 2025-08-2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5-2090295
发布机构 南洲镇
发文日期 2025-08-2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洲镇党委、政府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职责法定化,根据《南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南县南洲镇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领导本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工作和 基层社会治理,承担管党治党工作责任,支持和保证行政组 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南县南洲镇人 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 等,是南洲镇党委、政府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 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中共南县南洲镇委员会、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 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 村基层党建工作,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 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经济发展。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 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城镇化发展水平,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 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

  (四)组织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 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五)加强平安建设。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六)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

  (七)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南洲镇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 一 )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导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及其平台管理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习近平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党 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与管 理工作;负责党务场所管理和党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干 部人事、宣传、统战、网信、基层政权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 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 导村(社区)习近平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 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 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商务、粮食安全等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基层治理等 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 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 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五)生态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协调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六)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村(居)民 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推行村级账务政府 购买服务;指导村级债务化解。

  第六条  镇纪委和监察机构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 察职责;镇人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组织法》行使职能;镇党 委明确专人负责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 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镇司法所承担政 府法制工作职责;根据有关章程设立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镇党委领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七条  南洲镇核定行政编制60名。其中党政领导职 数1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正股级职数6名,副股级职数7名。

  第八条  南洲镇设下列公益类事业单位。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 制3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要职责是: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 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  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 经营管理、土地流转和后期扶持等工作。

  (二)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股级,核定全额 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 负责自然资源(含林业资源)、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村 镇)管理、耕地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 业编制1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县级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跨乡镇违法案件。

  第九条  本规定由县委编办承担具体解释工作,其调整 由县委编办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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