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43166 发布机构 南洲镇 发文日期 2021-09-0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43166
发布机构 南洲镇
发文日期 2021-09-0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机关干部、镇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区(村)主要负责人。外出(离开南县地区,下同)必须严格按以下规定执行。

1、凡请假如有外出,必须在请假审批单中注明。

2、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上级抽调等公务活动1天以上,必须提前1天填写外出请示报告单(见附件2,下同),并参照请销假的审批程序(会议、学习、考察、抽调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向党政办报备。

3、在法定休息日外出,必须提前1天填写外出请示报告单,并参照请销假的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向党政办报备。

4、因紧急事项不能提前书面请示的,必须提前口头请示,并在事后补办书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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