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3743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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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3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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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司发〔2019〕3号
关于印发《2019年南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益阳市赤沙司法鉴定所及机关各股室:
经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南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司法局
2019年3月6日
2019年南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南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余长建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三、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发挥有益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县局公律股要建立律师参与涉黑涉恶大要案件工作方案和律师代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教育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督促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完善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立足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提前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法援中心要对符合条件的“涉黑涉恶”被告人在审判中提供法律援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担责”的原则,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不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的律师,县局将报请上级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政法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一是努力实现刑释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衔接,加强对刑释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审核,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二是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发挥好刑罚执行的作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的浓厚氛围
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 工作要求
(一)把握打击重点。即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黑恶势力。
(二)充分提高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法治南县的重要保障。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件大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三)落实工作到位。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建立和落实责任制,以人民调解为“着力点”,强化排查力度,以社区矫正为“教导处”,强化警示力度,以法律服务为“宣传栏”,强化宣传力度。
(四)严肃工作态度。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的,排查发现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不积极协助办案单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致使案件办理受阻的,视情节依纪依法予以处罚。
(五)加强督导管理。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