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nxzdcquazbcswzx/2025-2042611 | 发布机构 |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5-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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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nxzdcquazbcswzx/2025-2042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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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5-03-0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加快我县城镇建设步伐,改善人民生活居住环境。县人民政府拟对县城区域范围内棚户区房屋实施征收并进行全面改造,现将本次房屋拟征收范围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二、拟征收范围
一是滨江路以东、石矶头至南华桥外河洲所有房屋,二是东堤尾街以东、泰济街以南、滨江路以西连片房屋。拟征收房屋156 栋、284户。
三、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第77号),《益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益政发2020第10号)。
四、房屋征收部门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
特此公告
南县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事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