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21505 | 发布机构 | 南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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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2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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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6-2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新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和《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湘人普办字〔2020〕9号)精神,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联合制定了《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8日
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人口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是保证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实施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我县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高质量、高效率顺利开展,特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是顺利开展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前提,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精神,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9〕24号)要求和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普查宣传活动,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确保宣传动员工作有序、有力、有效,为全省人口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目标
人口普查宣传的目标是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动员作用,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一个全社会了解人口普查、支持人口普查、配合人口普查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人口普查宣传,使地方党政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各级政府部门认识到搞好这次人口普查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与普查机构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机构、每个普查工作人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开展人口普查;使广大普查对象提高支持配合普查、依法提供普查数据的自觉性,如实申报普查项目。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本级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此次人口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三、宣传重点
高质量的宣传是普查的“启动器”和“推进器”,能够为普查实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创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保障,重点宣传四个方面内容。
(一)大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责任义务,提升民众参与度。提高全社会对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强调普查义务,打消普查对象顾虑,提升普查员使命感,提升普查对象和普查员的参与度。
(二)大力宣传人口普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提高普查对象配合度。针对不同收入、不同年龄等人群找准宣传渠道,确保信息送达,针对人群选择内容,有侧重地强调普查隐私保护制度、意义和价值。
(三)大力动员各级部门参与人口普查,形成宣传合力。积极动员邮政、教育、电信、互联网等系统和行业力量,动员新闻媒体力量,动员各级政府和统计系统力量,提高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
(四)大力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掀起宣传高潮。在普查现场登记即将正式开始前一个月时间,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广泛、积极有效的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四、总体安排
(一)普查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2月—2020年10月)
本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创作宣传产品和普及式宣传为主。要围绕普查中心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宣传活动,确保重要节点有声音,持续宣传不间断。一是建立我县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对全县人口普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宣传报道;三是加强对《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等人口普查相关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四是开发宣传产品,通过制作、传播人口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及式宣传;五是开设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题网站,通过统计开放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学习强国》APP等渠道开展宣传;六是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逐步将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推向高潮;七是协调教育部门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培养中小学生的普查意识,带动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人口普查; 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本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宣传普查现场登记实况为主。宣传人口普查科学严谨,普查人员敬业奉献,广大群众支持配合普查等情况。在继续宣传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应依法履行的普查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结合登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依法申报普查数据的宣传解释工作。深入宣传各级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开展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按照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通报曝光此次普查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本阶段宣传重点是:以发布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和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成果为主。通过专题宣传、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围绕人口普查取得的成果多渠道及时发布普查数据,准确权威系统做好解读工作。围绕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料开发,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让各方更好地理解普查数据,应用普查成果,广泛宣传2010年以来我县在人口素质、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巨大变化,使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各方参与”的实施原则。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和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并成立专门宣传机构,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联合本级普查机构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级新闻单位及时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确保每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舆情监看研判和管控。
各新闻单位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普查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
各人口普查机构要把宣传工作列为重要工作内容,提早谋划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制定好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建立起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机制,保障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渐次展开,不断加大普查宣传的深度、广度和频度。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人口普查的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明确工作定位,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策划宣传活动。各地在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时,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根据各地实际,突出地域特色,突出重点内容,有效利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宣传媒介,选取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采取既符合宣传工作规范,又生动活泼、便于大众接受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
附件: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宣传
活动及总体安排
附件
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宣传活动及总体安排
一、计划开展的人口普查主要宣传活动
(一)准备阶段宣传(2020年1月—2020年10月)
1.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发文(6月20前完成)。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制订并印发《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工作职责分工,强调普查宣传的重要性,提出宣传方向、重点、内容和要求,引导各部门、各单位重视普查宣传工作。
2.建立人口普查专题网站(6月底前完成)。在政府网站上增加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网页链接。
3.召开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6月底前完成)。根据工作安排,召开全县人口普查宣传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全县普查宣传工作,协调乡镇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做好宣传工作。
4.开展人口普查相关法治专题宣传活动(10月底前完成)。围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普查或人口普查的相关内容进行宣传,策划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扩大人口普查的知晓度,为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结合本地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普查相关法制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的保密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等。
5.及时宣传报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重要工作会议精神(人口普查期间)。加强与县内各媒体的联络协调,及时宣传报道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重要工作会议精神,刊载转发人口普查重要新闻稿件,及时扩大宣传动员效果。
6.举办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主题的“中国统计开放日”(9月底前完成)。通过开放日这一重要平台,深入宣传介绍人口普查,讲述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号召社会重视普查、支持普查,依法接受普查。
7.开展部门合作宣传(人口普查期间)。协商电信运营商在普查登记前向手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信息短信,协商广播电视台在主频道重要时段滚动播出人口普查宣传广告,协商有关网络媒体公司在普查登记前为用户推送人口普查宣传信息。
8.做好人口普查相关舆情监测,及时进行处置应对(人口普查期间)。各级统计机构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安排人员做好人口普查期间舆情监测工作,发现舆情,及时进行处置应对。
9.2020年10月组织举办“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全县各级党委宣传部、人普办联合全面启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好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信运营商、学校等部门的作用,将各种宣传要素进行串联,加大覆盖宣传力度,引导普查对象主动关注普查,深入感知普查,支持配合普查,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10月份将在全县统一开展人口普查宣传月和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对《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意义作用、标准时点、普查对象、普查项目、组织实施等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以便普查对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现场调查即将正式开始前将宣传工作推向高潮。主要包括:
(1)组织开展全县“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10月底前)。由县人普办制定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活动方案和宣传计划,上下联动举办全县“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形式主要以户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宣传片、举办知识竞答、现场互动等。活动邀请有关领导出席,邀请主要媒体到场进行宣传报道,号召社会支持配合,为即将开展的普查登记提供舆论支持。
(2)宣传报道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会议的动员讲话(10月底前完成)。在县内主要媒体宣传报道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动员讲话,努力营造各方配合的良好社会氛围。
(3)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10月底前完成)。要协调教育部门在全县各中小学校举办好“人口普查宣传一堂课”活动,向中小学生中普及人口普查知识,使其了解普查、认识普查、支持普查,并通过他们将人口普查信息传递到每个家庭成员,争取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对人口普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人口普查倒计时(10月15日前完成)。县人普办联合县委宣传部,在主要媒体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和倒计时宣传,提醒社会各界关注关心人口普查,认真做好普查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在商业平台、公共场所播放宣传品(10月底前完成)。利用商业平台、户外LED屏、公共场所、楼宇电视、交通工具、大型横幅、手机短信等播出人口普查宣传广告片或张贴宣传海报。
(6)做好乡镇、村(社区)重点宣传(10月底前完成)。在城市郊区、农村集镇、主要交通路口等人员聚集较多的地区,采取设立人口普查户外广告和墙体广告,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利用宣传车、群众文化演出团体进行流动宣传,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广场设置宣传栏、宣传橱窗,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通告,发放宣传单,利用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采取进户入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的方式开展宣传。
(7)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人口普查期间)。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查信息、工作进展、普查知识以及各类宣传产品,解答社会关注的问题等。
(二)普查登记阶段宣传(2020年11月-12月)
1.及时报道县委、县政府领导参加人口普查登记活动情况。特别是在2020年11月1日,人口普查入户登记首日,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各级政府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一线普查员、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情况;采访报道基层现场登记情况。
2.大力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县内各媒体报刊上宣传人口普查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及确保数据质量的好做法、好典型,县人普专栏将开设专栏报道。
3.组织做好国家“人口普查我参与”随手拍小视频大赛。县人普办组织做好国家随手拍小视频大赛工作,组织普查工作人员随时记录下普查工作的精彩镜头,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普查故事,分享普查工作场景等,以具有现场感的形式广泛宣传普查工作的科学性以及普查工作人员敬业奉献的精神面貌。
4.继续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在普查登记阶段,全县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继续播放人口普查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媒体影响力。
5.开展“媒体基层行”活动。组织主要媒体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现场调查,对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进行现场采访,记录普查工作实景,宣传普查科学性,对基层普查员工作进行采访报道,对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进行正面宣传。
(三)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宣传(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配合发布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全部数据,加强数据解读,正确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合理使用普查数据。
二、计划制作并发放的人口普查宣传用品
(一)发放国家宣传产品(5—8月)。发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手册》、人普宣传海报、国家宣传动画、宣传图解及公益广告片等电子版,供印制和宣传使用。
(二)根据工作需要,制作人口普查其它宣传用品(6—10月)。结合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关工作部署和进度,适时制作和发放人口普查宣传品,如宣传手册、宣传信、宣传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