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南县统计执法 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90492 发布机构 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5-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90492
发布机构 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2-05-30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统计

 

 

南统20222

 

关于印发《2022年南县统计执法

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县直各行局局属统计股:

现将《2022年南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统计局

2022年3月29日

 


2022年南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切实做好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执法检查的对象

2021年度名录库基本单位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全县每年不少于20家。

二、执法检查的内容

(一)是否存在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五)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六)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执法检查的方式

2022年的统计执法检查以法规股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常规执法检查、重点执法检查二种方式进行。

常规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在全县范围按比例确定检查单位,并抽调专业人员进行配合检查。

重点执法检查主要针对各专业上反映的统计报表有拒报、经常迟报及统计基础建设严重滞后的单位和接到举报或上级交办的情况进行。

四、执法检查的时间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从6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按照准备、检查及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2月至6月)。研究制定本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计划和措施;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统计执法文书资料的更新,建立并完善县级专兼职统计执法人员数据库。

(二)检查及处理阶段(6月至10月)。按计划深入抽中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纠正,按程序及时进行立案处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总结阶段(11月)。对本年度统计执法查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分别上报益阳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县政府法制办。

五、执法检查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法规股要全面履行职责,要着力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确定检查单位时,要上下对接、专业衔接,经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网上公示

(二)规范检查程序和行为。遵循程序法定要求,执法检查前落实报备并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

(三)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的有关程序,在执法检查中统计违法违纪情节较轻的检查对象要求其认真纠正、整改;在检查阶段被查出情节较重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进行处理,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统计违法行为要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执法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四)加强股室协调配合。局属相关业务股室队(中心)要积极支持配合法规股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合理安排时间,共同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圆满完成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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