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南县统计执法 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717732 发布机构 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02-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3-1717732
发布机构 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02-1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23年南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法规检查股、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县直相关单位统计业务股(室):

现将《2023年南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县统计局

2023年1月31日

2023年南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切实加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南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的对象

2022年度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全县每年不少于20家。

二、检查的内容

统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统计工作管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及其他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方面情况。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行为;二是是否存在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三是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四是是否存在伪造、篡改、拒报、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五是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台账;六是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三、检查的方式

采取“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方式,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核实数据、现场核查以及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期间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四、检查的时间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从1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按照准备、检查和总结三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1月至4月)。研究制定本年度统计执法工作计划和措施;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统计执法文书资料的更新,建立并完善县级专兼职统计执法人员数据库。

(二)检查及处理阶段(5月至9月)。按计划深入抽中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统计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纠正,按程序及时进行立案处理,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总结阶段(10-11月)。对本年度统计执法查处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做好执法检查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执法检查工作在局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要建立健全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全面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法规检查股要全面履行职责,要着力提高统计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确定检查单位时,要上下对接、专业衔接,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二)严格执法流程,严守工作纪律。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前落实报备并向被检查对象发出《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检查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和被检查对象的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专门监督。

(三)强化协作配合,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与各专业统计工作的协作配合,规范办案程序,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指导服务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发现的一般性统计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要予以指出,并责令改正;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法规部门,予以立案查处。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明确检查人员的工作规范和要求,把文明执法贯穿始终,做到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全力维护全县良好营商环境。

南县统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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