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58229 | 发布机构 | 南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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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3-1858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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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统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抓好本年度统计“八五”普法工作,持续增强学习、知晓、遵守、执行、敬畏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为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特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法律法规名称
1.共性清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个性清单。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其他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中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坚定法治理念,形成法治自觉,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法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指示批示精神引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学习领会并认真贯彻中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神和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条例》)为抓手,切实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知识为统计工作者所掌握、为社会各界所了解,全面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普法措施
(一)充分结合专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注重法治文化与统计工作的有机融合,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走访调研、数据检查、统计执法等各环节,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日常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二)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编印法治宣传资料,制作法治宣传品,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效果。利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同时围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法制宣传时点组织现场宣传活动,提升统计法治影响力。
(三)送法下基层。利用普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及基层调研等机会向基层统计人员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深入推进基层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
五、责任领导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六、责任部门
县统计局法规检查股
七、联系方式
0737-522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