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树嘴镇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750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17-12-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694041623/2017-581750
发布机构 青树嘴镇
发文日期 2017-12-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青政发〔201723

关于印发《青树嘴镇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青树嘴镇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南县青树嘴镇人民政府

2017523

青树嘴镇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2017年全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湘政办明电[2017]45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益政办电[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就是“全面核查、重新申请、重新审查、重新登记、规范管理”,由县政府统筹,县民政和扶贫办协调指导,以乡镇单位开展,实行乡镇一把手负责制。清理整顿的时间是5-8月,5月中旬完成动员部署、宣传发动,63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7月上旬市民政局将组织区县市的交叉检查,错保率超过3%的要推倒重来,8月接受省政府督查组的核查与验收。9月底,将清理整顿后的农村低保对象与兜底脱贫对象在“互联网+监督”平台长期公示。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

这次农村低保清理的重点是“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兜底对象清理的重点是把握“无法依靠产业扶持与就业帮助脱贫”“无其他经济来源”“以户为单位”等3个关键。结合我县的实际,我县清理整顿的重点是“拆户保”和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合率低的问题。据统计,至4月底,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人户比为11.18,基本上是一户保一人。全县贫困户中低保户比例为30%左右。426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中谢建辉副省长提出“两线合一后,低保户与贫困户应尽可能一致起来”。因此大家在清理整顿时一定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来清理,要按户施保,要与扶贫部门通力合作,统筹部署推进,做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清理整顿后除有政策规定的一律以户施保,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应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已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如通过帮扶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退出低保。本次重新认定的低保家庭原则上从老低保对象家庭和“精准识别”后的扶贫对象家庭中产生。

“拆户保”问题的工作重点是:坚决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为单位重新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申请审核可以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以外,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所以在本次的农村低保重新申请认定工作中,申报材料中必须将所以家庭成员的信息按要求收集,尤其不允许出现隐瞒经济状况较好的赡、抚、扶养义务人信息后再申报的情况。

“违规保”问题的工作重点是:坚决清理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整体纳入农村低保的问题。首先要将这类群体无条件全部退出低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按照现行政策相应纳入优抚解困、失地农民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救助范围,或通过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教育救助等救助办法,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针对我县在本次工作中面临的“群体性低保”清理工作,特别是涉军和移民群体,原则上是按照省市要求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清理出低保,但清理出去的对象如确实存在其他方面的困难会通过“维稳解困基金”的渠道予以解困,目前具体方案正由涉军办牵头财政、民政等相关单位制定。

(二)全面禁准认定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重点清理整顿有劳动能力只是暂时生活困难而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等问题。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6号)规定,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考虑到我县2016年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完成得比较扎实,我县认定的兜底脱贫对象数量和同类县市区比较也是较少的,所以在本次认定工作中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进行大的调整。

三、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间节点

要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户主申请、乡镇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信息核对、县级审批、结果公示9个低保办理流程,低保档案中的“三书三表两记录”要按要求如实做好,尤其是《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表》必须要有领导责任人和经办责任人的签字,谁负责谁签字。

1、乡镇受理(524-25)为积极稳妥的推进此项工作,镇政府成立要成立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陈志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张彪和分管民政的党委委员李乐任副组长;政府办、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人社中心、扶贫办、残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民政办。统筹考虑扶贫部门扶贫对象识别整改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清理整顿工作部署落实到位,不能出现像2014年的农村低保清理工作有的乡镇不按时、按程序办理的问题。每个村(社区)要明确2名包村(社区)干部具体负责,并进行培训。同时指导村(社区)成立村级民主评议小组(不少于15人),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合并工作或换届选举工作中有问题的村,乡镇必须要安排干部去代理村干部推动本次的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在526日前务必完成申请受理工作。

2、入户调查(527-63)由包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干部和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组成调查组(不少于3人),以村(社区)为单位对重新认定对象100%入户调查,并有针对性调查和询问3户以上周边群众等方式,全面了解核实申报低保对象的详细情况,各乡镇在63日前务必完成入户调查工作。

3、民主评议(64)由各乡镇包村干部牵头,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重新认定对象100%民主评议(有条件的村特别是合并村,由包村干部和村委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对重新认定对象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并将评议结果和调查记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存档,各乡镇在64日前务必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4、资料收集(65-67)本次重新认定的对象,在民主评议后无异议的,各乡镇要迅速安排人员按要求为其组织新的申请材料,符合低保低保条件的村干部及低保经办人员的近亲属如要申报低保必须用红色的申报表,本次清理认定会重新下发新印发的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同时单独下发的南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在资料收集中也要一并填好,用于上交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申请信息核对。各乡镇在67日前务必完成资料收集工作。

5、乡镇审核(68-69)各乡镇要依法依程序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对重新申报对象中家庭成员信息不全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各乡镇在69日前务必完成乡镇审核工作。

6、张榜公示和上报审批(610-616)乡镇审核后要迅速将审核通过的拟上报审批的对象在各村(社区)公示(7天),并保留影像资料。并将拟上报审批的对象以函的形式上报县民政局,同时将所有拟上报审批对象的家庭全体成员身份信息以电子档的形式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各乡镇在616日前务必完成张榜公示和资料上报工作。

7、县级联合审批:在完成各乡镇上报审批对象的家庭成员身低收入认定信息核对后,县民政局结合低收入认定核对信息对上报审批对象100%入户复核,并组织财政、扶贫、残联等部门联合审批,审批完成后各乡镇要迅速将审批通过的对象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长期公示并保留影像资料,所有审核审批工作务必在630日前全面完成。

四、明确责任主体

各村(社区)及有关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不低于15人),并将名单报镇人民政府。按工作方案要求在时间节点内确保完成各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定清理整顿工作落到实处。这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严格实行民政牵头,部门协调,重心下移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具体工作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在清理整顿中,发现人情关系、政策平衡、违规拆户等问题的,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发生大规模信访、舆情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追查到底。

五、明确认定标准

1、此次的清理整顿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推倒重来,而是结合精准扶贫解决社会上真正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救助救济家庭或个人的生活困难实施全民小康社会。

(一)本次的重新工作必须按政策依据施保,申请人家庭有《益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中规定不得纳入低保的11种家庭情形的,坚决不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次的认定清理工作必须强化家庭赡、抚、扶养义务,重新认定申报中不得隐瞒有赡、抚、扶养能力的义务人信息,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申报家庭中所有赡、抚、扶养义务人的义务履行能力。

(三)本次的认定清理工作要充分考虑保障对象自身劳动能力情况,坚决不养懒汉。

(四)本次的认定清理工作重新认定纳入保障的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整户施保。

2、原农村低保对象(含成建制纳入的城市低保)全部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继续保障,同时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准识别”扶贫户也要纳入进来,整的来讲本次重新认定的低保对象主要来源于原低保对象和兜底保障扶贫户,同样的在本次认定工作中虽然我镇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不进行大的调整,但同样要重新为其新组织低保材料,如果家庭条件明显改善的也要退出兜底,采取其他符合政策的途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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