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54090 | 发布机构 | 南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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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54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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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整体支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注重提高绩效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股室11个,所属事业单位10个(含二级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德昌公园管理所)。全局实有职工人数172 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全额事业编制63人,差额编制15人,自收自支编制26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离休1人,退休43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全县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房地产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供水供气、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新型城镇化、农村危房改造、公园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整体收支概况
2021年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总收入为 9238.81万元(财政拨款 9234.72万元,其他收入4.09万元),年度决算总支出1120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4.49万元,占单位总支出的 11.55%;项目支出9912.58万元,占单位总支出的88.45 %)。
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立项争资和招商引资任务。
(二)保障全年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的正常运转。
(三)完成人民防空、房地产业管理、建筑市场管理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供水供气、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新型城镇化、农村危房改造、公园管理、南洲佳苑安置区建设等工作。
(四)加强财务监管。
(五)加强资产管理。
(六)完成脱贫攻坚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四、部门整体收支实施情况分析
根据南财编审函【2021】1号文件精神,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等。
(一)预算安排
2021年年初预算数1456.49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1456.49万元,占100%。收入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2.65万元,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关经费。
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经费安排表
单位名称:住建局 单位:万元
合计 |
工资
|
社保缴费(八金) |
商品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专项 |
备注 |
1456.49 |
635.82 |
293.65 |
86.08 |
226.52 |
214.42 |
含德昌公园专项23.1万元 |
(二)收入实际情况
2021年实际总收入9238.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34.72万元(含基本支出拨款 1038.33万元,项目支出拨款8196.39万元),其他资金收入 4.09万元。
2021年南县住建局财政预算收入1456.49万元,实际账面财政基本和项目拨款9234.72万元。增加了农村危房改造、污水治理基建、南洲佳苑安置小区等项目资金投入。
(三)基本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基本收入 |
基本支出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一、财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拨款 |
1038.33 |
一、工资及社保支出 |
952.14 |
二、其他预算外基本收入 |
4.09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7.75 |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47.69 |
|
|
四、资本性支出 |
26.91 |
合计 |
1042.42 |
合计 |
1294.49 |
2021年住建局基本收入 1042.42万元,基本支出1294.49万元。本年基本支出有缺口,主要是使用了上年结余资金以及同级部门拨款与财政追加预算。
(四)项目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收入 |
项目支出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一、财政项目资金拨款 |
8196.39 |
一、工资及社保支出 |
0 |
二、其他预算外项目收入 |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8814.48 |
|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999.35 |
|
|
四、资本性支出 |
98.75 |
合计 |
8196.39 |
合计 |
9912.58 |
2021年项目实际收入8196.39万元,实际项目支出9912.58万元,本年项目支出有缺口,主要使用了上年结余资金。
(五)“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对比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金额 |
实际金额 |
公务接待费 |
11.4 |
8.85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1.4 |
12.08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
合计 |
22.8 |
20.93 |
从表中可以看出,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22.8万元,“三公”经费实际开支 20.93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要少,主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整体绩效评价了解南县住建局全年资金使用情况,为及时发现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
2、注重制度建设。完善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管理制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完善了报账流程、限定了权限、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
3、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细化经费预算编制,在保障机关正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前提下,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确保支出与预算有机衔接,着力提高预算执行力。
4、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规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审核程序。
5、加强重点费用的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会议、培训、差旅、办公等费用开支。控制会议培训的数量、规模,简化会议培训的形式;控制差旅活动的人数和天数,不安排无明确目的的公务考察活动;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办公经费支出,必须在预算额度内使用。
6、加强项目支出监管。制定了《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规定》,专项立项和预算资金申请、分配、使用,一律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资金拨付、使用、验收实施全程监督,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违规违纪问题。
7、加强内部管控,坚持联审制。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资金使用有效,财务凭证规范、真实、完备,杜绝了违规支出,提高了公共服务效率。
8、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公示了预决算信息,做到了公开透明,无暗箱操作,无监管盲区。
六、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经济性绩效。
1、经济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完成立项争资0.845亿元,招商引资0.2亿元,完成年度任务;核定建安造价29.44亿元,同比增长9%;建筑业总产值61.78亿元,同比增长19.11%;新报建人防工程项目4个,新增人防工程建筑面积2.4万㎡,征收易地建设费303.43万元;商品房销售额15.2亿元,销售面积约33万平方米。
2、污水治理。投入1.07亿元新建县城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65万吨,已通水试运行,同时配套建设了截污管网8.5公里。投入253万元完成了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投入274万元完成了茅草街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投入2700万元完成了总长23公里多的乡镇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同时,督促各污水处理企业正常运转、生产,全年共计处理污水985万吨,为“洞庭清波”专项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3、中水回用工程。投资50万元,完成了县城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站建设,规模为3600吨/天,二污中水回用站建设即将启动。投入300万元,完成了明山、乌嘴两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人工湿地工程,规模合计为700吨/天。
4、城镇公用设施建设。自来水公司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网6.2公里,水厂技改投入15万元。县城区新建燃气中压管道4公里,新增用户3000户。乡镇燃气点供站建设已全面启动,厂窖、青树嘴、华阁镇已完成点供站和管网建设,实现供气,三个站日供气能力共计1.8万立方米/天。
5、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园世家、清华园、时代广场、南洲城市广场、铜锣湾广场等大型楼盘基本建成。新建学府御园二期、湖湘壹品、幸福家园、花甲湖安置房小区等大型楼盘。
6、南洲佳苑安置区建设。南洲佳苑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8万平方米,已竣工开始资产处置。
7、公园建设。投入500多万元完成了德昌公园提质改造工程,公园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二)效率性绩效。预算完成率、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全部达标。
(三)可持续性评价。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照国家财经法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由财务股负责与财政局对接,提供准确无误名册、账号,做好报批、公示、校对核准等工作。同时利用有限资金完成了党建、扶贫、拆迁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2021年按年初目标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尤其在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供水供气、农村危房改造等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评价结论。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整体支出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资金管理、日常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此次整体支出评价综合得分93.9分,绩效等级为优。具体评分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七、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工作无专人负责,目标设立不够明确、待细化和量化;
(二)局直属单位自收自支人员经费不足,资金缺口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内项目资金逐年减少。
附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附件1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2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4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0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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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2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3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
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8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
质量 达标率 (8分) |
8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10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 果(20分) |
履职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5分) |
4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4.9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
|
|
|
93.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