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25697 | 发布机构 | 南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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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2-1525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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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教育集团) :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专干)职数管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效能,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专干)职数管理,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含幼儿园)。
二、基本原则
(一)精简高效。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工作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机构、配备干部,实行一人多职、一人多岗的办法,尽可能压缩行政人员,全面消除中层干部(专干)不兼课现象。
(二)统一规范。按照“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务名称统一规范、职数管理统一规范”的原则,明确学校内设机构名称、职务名称和职数。
(三)因校制宜。在坚持“职位总数不增加、机构总数不突破、机构名称不改变”的前提下,要求各学校对机构进行整合,实行职能合并的方式精简机构和职数。
三、内部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专干)职数
(一)学校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等。
(二)县属学校(教育集团)内设机构4-5个,每个机构1-2人(含专干);农村初中、小学内设机构2-4个,每个机构1人;乡镇中心学校专干3-4人(与以往文件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四、任免程序
(一)初中、乡镇中心小学、城区中心学校辖区内小学校长,由县教育工委讨论酝酿,按组织程序考察任免。
(二)县一中内设机构正副主任,由学校提出任免意见,报县教育工委进行考察任免;
(三)立达中学、职业中专、城西中学、教育集团内设机构主任由学校提出任免意见,报县教育工委进行考察任免。
(四)学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学校行政管理和党群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的办法,并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五)按照管理权限,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人员任免由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学校(教育集团)自行决定,并报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五、任职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提拔使用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年轻化、专业化、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原则上学校中层干部在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中提拔选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尽量年轻化。
(二)坚持“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竭其力”的原则配备学校中层干部(专干),对于长期病假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免职处理。学校中层干部(专干)必须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每周兼课不能少于6节),鼓励带班,充分发挥教学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校在核定的内设机构和职数限额内,进一步规范设置内部机构,从紧控制管理人员规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2月底前上报内设机构名称和中层干部(专干)花名册至人事股审核。3月10日前全面规范到位。确有需要增设机构或增加中层干部(专干)职数的,须报县教育工委批准。凡违反规定擅自配备的学校中层干部,县局一律不予承认,并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中共南县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