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95127 | 发布机构 | 南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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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95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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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05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关于调整南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的通知
南林发〔2020〕6号
局属各股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调整南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陶建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汤志红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徐 辉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邹劲峰 总工程师
吴跃武 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贾 仁 法规股股长
汤 平 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 剑 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永锋 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
王振华 造林绿化股股长
高劲锋 森林资源管理股股长
李 勇 林业病虫害防治站站长
龙新华 办公室主任
案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贾仁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法规股。
二、主要职责
1、对各类林业行政案件进行程序审查,包括案件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资格、执法文书送达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审查监督;
2、对各类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审查监督;
3、对下列案件进行审查监督:
①需听证的案件;
②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③案件承办机构、案件审查机构对案件处罚或处理意见有较大分歧的案件;
④案件承办机构主动要求对案件予以审查的;
⑤违法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拟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的案件。
三、审查程序
1、先由办案人员对案件办理情况向案审委员会汇报并出示相关证据资料;
2、案件审查机构(法规股)对案件审查情况发表意见;
3、案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查阅案卷材料,发表意见,经充分讨论后作出决议;
4、审查过程中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会议决议由与会人员签字后存入案卷。
南县林业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