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34598 发布机构 南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2-03-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2-1534598
发布机构 南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2-03-09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解决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洞庭明珠·生态南县"提供更 好的生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保存量、扩 增量、提质量"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 护发展制度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生态系统持续 向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 优质生态服务的迫切需求,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长 远目标贡献力量。

到2021年12月,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 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建立"县负责,乡村具体落实" 的林长制责任机制和"三长三员"(林长+督察长+警长+ 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 监督管护体系.

到2025年,形成责任明确、分工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 24.8%、立木蓄积量达到185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 50.71%、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森林火灾受 害率控制在1‰以下,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稳定,森 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 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3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4.8%、立木蓄积量 达226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达90%以上,森林湿地草原等 生态系统质量全面提高、稳定性全面增强、功能全面提升, 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二、组织体系

( 一 )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镇 (局) 、村(社区) 三级林长体系

1. 县级 . 设立林长,由县委书记担任;设立第一副林 长,由县长担任;设立副林长,由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林业工 作的副县长担任。

2. 乡镇 ( 局) . 乡镇设立林长、第一副林长、副林长, 分别由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林业工作的

负责人担任。

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  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南县管理局、县林业局等单位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担任。

3. 村 ( 社区) . 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 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 委会委员担任.

(二) 县级设立督察长、警长。督察长由县人大常委会 主任、县政协主席、县纪委书记担任;第一警长由县委政法 委书记担任,警长由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担任.

( 三) 成立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县直有关单位在县级林 长的指挥协调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林长制工 作.成立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详见附件) , 办公室 ( 以下 简称县林长办) 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 的副县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林业局长兼任.各乡镇(局)参照县级设立林长办。

三、工作职责

(一) 各级林长职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负总责。

1. 县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湿地草原资源 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 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全 县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总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制 度机制建设,全面加强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生态保护、生态修复,落实森林湿地草原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 施;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强化森林湿地草原行业行政执法;统筹解决全县重点难点问题.

2. 乡镇 ( 局) 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本系统森 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 展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监管员、护林员、执 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统筹解决本区域本系 统重点难点问题。

3. 村 ( 社区) 级林长.负责在本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 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破坏森林湿地 草原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二) 督察长、警长职责

1.县级督察长负责协调全县林长制督察工作,督促县  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 任务和工作要求,向县级总林长提出督察工作建议.县人大 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委分别从法律监督、民主监督、 纪律监督的角度对县林长制工作开展督察。

2.县第一警长、警长负责协调全县重大涉林涉湿涉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工作。

(三) 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 负责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纳入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 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建设成效及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并做好社会舆论引导.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申报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 重点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审查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支持、推进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等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影响林区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顺利推行南县林长制工作 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县财政局: 完善优化财政相关扶持政策;负责落实林长 制的工作经费,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森林湿地草原 资源保护发展项目资金的投入力度,监督资金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控制度、组 织实施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和林权不动产登记争议调处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 森林湿地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等工作;负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示范创建工作;负责涉及森林湿地等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审核 等;负责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开发利 用活动;协调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指导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绿 化和火源管控,按国家规定加强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工作.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负责组织县级管养的国省干线公 路范围内绿化带的监督和管理。

县水利局: 负责组织指导水土保持、水库堤防用地范围 内的绿化和林业生产用水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组织乡村绿化美化的建设,支持、 指导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以及森林湿地 草原资源保护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将森林湿地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纳入 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做好森林湿地草原火情综合防控和应急 处置工作。

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林业生产、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 物防控等天气预报服务。

县审计局: 负责做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违反禁止性规定发布的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水产苗木和种养殖广告进行监管。

县教育局: 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森林资源保护 管理教育活动。

县林业局: 负责组织全县的造林绿化和生态修复,加强 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利用,并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审核.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提升森林质量.

( 四 ) 林长办职责.负责拟订林长制工作制度、工作任 务,监督林长制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 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等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 加强生态保护

1. 资源管理.,建立与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管理相适应的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督察等体制机制,科学编制保护利用规 划,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草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非法毁林毁 湿毁草。

2. 资源培育.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提高造林质量, 优化森林结构,增加资源总量,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重点建设农田防护林、一线防洪大堤防浪林等,促进粮油增 收、农业增效,确保堤烷安全.

3.公益林管护.全面落实公益林管护措施,保持省级 以上公益林面积基本稳定,将符合保护区划界定的防护林纳 入县级公益林管护和补助范围,停止受保护的公益林商业性 采伐,逐步实现公益林管护、补偿和管理并轨.

4.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地的管理,进 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加强监管责任.

5.野生动植物监管.全面禁止非法猎捕、收购、运输、 加工、经营交易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规范  管理非食用在养野生动物;探索建立野生动物损害赔偿制度  和伤害人身保险制度;加强洞庭湖区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建  立林木良种基地;加强古树名木、纪念林保护,出台南县古  树名木地方保护办法。

(二) 加强生态修复

6.实施国家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 工程,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改善,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积极推 动国家重点防护林、国家储备林、省级生态廊道、有害生物 现代防控体系、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和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

工程落地实施,抓好城乡生态植被、湿地修复.

7.推进国土科学绿化.连通绿色大廊道,构建绿色大 屏障,打造绿色大基地,提升绿色大四旁.优化农村人居环 境,助推乡村振兴.

8.创新义务植树方式.大力推进义务植树主题化、基 地化、常态化,建立一批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积极开展造林 绿化、抚育管护、认建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 务等多种形式的植绿、爱绿、护绿活动,筹建"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 加强灾害防控

9.强化有害生物防控.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 害防控地方政府负责制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灾减灾救灾 体系;强化检疫体系建设;推进无公害防治体系建设,实现 全县综合防治全覆盖;强化加杨等乡土树种的病虫害防治;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灾情监测,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 维护县域生态安全。

10.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倡导文明祭祀, 管控野外火源。加强苇林共生地带防火管理和区域防火林带 的建设及森林防火综合调查。加强县乡两级防火物资储备。

(四) 深化改革创新

11.深化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国有林场 森林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资源管护方式,推进森林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制度。落实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 置,努力构建便捷高效的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

12.推进林业生态产业.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 态化。开展珍贵乡土树种和特色花卉的引种、栽培、示范与推 广;开展林苗一体化基地建设;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开展用材林和经果林建设;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

(五) 加强监测监管

13.建立监测"一体化"智慧平台.以遥感、第五代移 动通信(5G) 、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 以"智慧南县"大数据中心为平台,融合森林湿地草原资源 数据系统和监测系统,利用现有硬件设施设备,建立"天空 地"全覆盖监管网络,加快构建覆盖全县、运转顺畅、科学 高效的林业大数据体系。

14.强化资源监测监管技术推广应用.在重要生态区域 建立"互联网+"的森林湿地草原资源实时监控网络,建立 卫星遥感监控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常态化森林湿地草原督 察机制;及时地准确获取森林湿地草原资源面积动态变化数 据,科学统计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指标数据,客观评 价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绩效。

(六)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5.加强基层管护队伍,构建"林长+护林员+监督员+  执法人员"的网格化分区负责管护体系。按照"县建、乡管、 村用"的要求,充分发挥林长统筹作用,组建一支统一规范  的护林队伍,明确监管职责;探索建立"民间林长"制度,  鼓励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民间人  士参与林长制工作;强化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  与日常管理,建立对全县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巡护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源 头管理作用.加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

五、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 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确保在2021年12月底前建立林长制.

( 二 )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令制度、林长会议 制度、林长巡林制度、成员单位协作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工作督查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 展。

( 三)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保障 机制,将林长制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包括智慧平台 建设、护林员工资、日常工作经费等;加大林业建设争资立 项力度,协调各类生态建设资金,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 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事业。

( 四) 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过 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 示牌,公开林长责任区域范围,公开林长和护林员姓名、联系方式、职责和监督电话,每年公布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 发展情况.广泛开展林长制宣传,及时推介林长制的有关政 策和典型案例,在全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县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本级相 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 内容,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 离任审计时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 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 担当、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南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人员名单

附件

南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人员名单

林      长:罗   讯 县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钟剑波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  林  长:蒋 耿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石 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督  察  长:李向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尚亮 县政协主席

           夏志才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第一警长 :胡劲峰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警     长:潘德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提名人选

警     员:黄  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  烜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姚剑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建中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提名人选

叶大军 县财政局局长

曹文政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任友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  波 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局长

曾志威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施旖旎 县水利局局长提名人选

游  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提名人选

郭建良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蔡智勇 县审计局局长提名人选

何海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曹  阳 县教育局局长提名人选

陶建华 县林业局局长

徐敬军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刘白玉 县气象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林长办),由石波兼办公室主任、 陶建华兼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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