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7796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11-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7796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11-06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5年,全县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工作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继续推进“四大建设、四个创新、五项调整改革、五个转型发展”工作重点,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加快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努力创造一流业绩、打造南县品牌。

  一、社会救助:1、做好南洲镇、茅草街镇城市低保及信访维稳等特殊群体低保清理整治,12个乡镇开展农村低保年检核查,10个乡镇进行城市低保年检核查,筑牢精准救助、阳光救助和兜底保障;2、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制度,健全发现机制,落实“救急难”;3、巩固和完善特困供养工作机制理顺成果,加强基本医疗管理,落实农村散居年供养标准不低于2900元,研究制定《南县2015年-2017年敬老院发展规划》,改扩建乌嘴乡敬老院、麻河口镇北河口敬老院、中鱼口乡敬老院,开展农村五保年检核查和供养情况调研;4、建立居民家庭经济信息库及核对机制,对新申请城市低保对象100%进行家庭简介状况核对,对现有城市低保对象60%以上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两年实现全覆盖,探索开展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力争2017年全覆盖;5、调研并提请县政府出台《南县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及相关细则,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科学化建设;6、完善民政对象特别是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的档案建设,逐步建立安全高效的电子档案;7、建立以社会救助为重点的举报奖励制度;8、完善乡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和服务平台建设;9、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争取纳入县绩效考核。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1、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启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继续开展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完善村(居)老年协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及补贴管理,做好统计监测,确保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增长10%以上;2、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县福利院二期养护楼、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硬件建设;3、调研并提请县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办法;4、调研并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加快推进慈善业发展的意见,完善慈善会机构,加强工作力度及成效;5、做好福彩发行管理,确保稳中有升、安全运行;6、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继续推动韩国衣恋集团开展的“衣恋阳光班”慈善助学项目的实施,做好“爱心改变命运”、“慈善爱心助学”、“金叶慈善医疗卡”等慈善救助品牌项目;7、完成养老护理员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减灾救灾:1、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救助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2、修订完善《南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推动落实自然灾害预备基金和县级救灾资金分担机制;3、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舆论宣传工具,开展紧急避难和逃生演练的宣传,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4、扎实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力争申报一个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一至两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5、理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机制。

  四、拥军优抚安置:1、严格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2、以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为抓手,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3、认真抓好伤残人员、“三属”、带病、参战、烈士子女、农村60周岁以上退役人员的年度申报和资料审核认定工作,完善优抚对象动态化、精细化管理;4、深入开展“四帮四解”活动(思想帮助解惑、生活帮助解困、医疗帮助解难、住房帮助解危),特别是重点优抚对象;5、继续做好零散烈士墓抢修保护工作,组织烈士纪念日活动,协助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6、扎实开展“双带双促”活动,加强“退伍军人之家”示范点建设,开展活动,发挥作用;7、积极做好2014年退役士兵的接收、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知晓率、参训率、合格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符合岗位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工作;8、扎实做好涉军人员信访维稳工作,保持退役军人队伍的稳定。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抓好村级“四位一体”和社区“三位一体”治理机制建设、民主法治建设、村(居)务民主管理与公开,探索村(居)民主协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做好村(居)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2、支持10个村和2个社区做好示范创建,整合项目,总村推进,软硬件同步发展;3、完成第九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4、建立“三社联动”机制,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5、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研探索新形势下基层政权建设的新机制新方法。

  六、区划地名工作:1、完成城区道路命名标牌设立工作;2、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3、强化平安边界建设,完成县际边界联检工作;4、积极做好“三新”区区划调研工作;

  七、社会组织与老区建设:1、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核管理,培育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2、建立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3、认真做好老区民生项目的立项争资和农村“土坯房”项目的实施;4、继续抓好“申苏”工作。

  八、专项社会事务管理:1、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和婚姻登记工作;2、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3、完成县城区火化扩面,倡导和推进文明丧葬、文明祭祀,清理规范经营性墓地行为;4、调研并提请县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和五年行动计划。

  九、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1、县福利院二期养护楼竣工并投入使用,力争养老服务实行公建民营、纳入上级试点;2、新殡仪馆建成并投入使用,调研制定新殡仪馆经营管理和旧殡仪馆管理机制方式;3、积极争取为民办实事、公租房、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儿童福利院(蓝天计划)等项目,支持福利院的后续建设和功能完善;4、协调配合德昌公园整体建设,调研光荣院、军休所异地联合新建,力争纳入上级项目支持;5、突出抓好立项争资工作,力争达到1.45亿元。

  十、民政服务能力建设:1、加强乡镇民政办队伍建设和规范化服务管理,强化村(社区)专干管理和服务、明确专人、安排经费、并与工作绩效挂钩,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示公开工作,逐步做到村村有民政专用公示栏和常年性公示;2、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进图,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修订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实施办法;3、强化和完善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确保民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4、完善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建立局导服机制,增强工作效能;5、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及志愿者服务工作;6、强化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狠抓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和各项制度的落实,确保清正廉洁;7、扎实做好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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