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民政局201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8480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12-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5-578480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12-24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2015年,南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公共服务办事公开,不断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加大民意诉求办理力度,创新公开载体,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为改善全县政务服务环境、加快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民政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牵头股室:办公室、法治办)

  (二)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做好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牵头股室:计划财务股)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民政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牵头股室:相关股室)

  (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完善社会救助日常事务公开方式。通过民政局网站、乡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社会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资金、救助标准。四是统一公示地点及时间。县级民政部门对拟批准社会救助家庭通过乡镇(街道办)政务公开栏、村(居)公开栏及政务大厅设置的电子屏等场所和地点进行长期末端公示。(牵头单位:办公室、救助管理局,乡镇民政办)

  (五)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的力度。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每年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社会团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括: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经核准的章程;组织机构设置;负责人、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接受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政府职能委托、授权、转移情况;法律、法规、规章、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牵头股室:民管股、福慈股)

  (六)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通过民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机构代码、登记证书号码、负责人信息、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和开展募捐、接收捐赠、捐赠款物使用、慈善项目实施、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牵头单位和股室:福慈股、救济股)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一是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依法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开展非公开事项目录管理,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不公开的事项要列出目录并说明理由,不在目录内的事项要全部公开。三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条例》和《办法》要求,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民政工作信息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社会力量对民政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牵头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政策解读回应。出台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时,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的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牵头股室:办公室)

  (三)健全民政工作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我县民政工作的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牵头股室:办公室)

  (四)进一步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一是统筹运用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新闻发言人等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二是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综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注重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扩大民政工作信息传播范围和途径。三是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牵头股室:办公室、相关二级单位)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五)强化依申请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工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服务民政窗口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牵头股室:办公室、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标准要求。一是强化相关服务窗口的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牵头股室:办公室、相关股室二级单位)

  (七)强化依申请公开对依法行政的促进作用。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牵头股室:办公室)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八)完善民政工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机制。一是做好信息公开规范统计工作,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制度,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二是年内对民政工作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要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三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和《规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民政工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牵头股室:办公室)

  (九)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民政工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牵头股室:办公室)

  五、目标要求

  各牵头股室相关二级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履行好工作职责,切实按照要求认真梳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和股室要对照责任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负责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做好相关工作,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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