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6-579113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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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6-579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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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6-0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民发〔2016〕6号
南县民政局关于印发
《2016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现将《2016年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南县民政局
2016年3月2日
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印发
2016年民政工作要点
2016年,全县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精细服务管理为主题,以创新、规范、提升民政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民政事业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法治民政建设为保障,着力兜底线、强基础、增活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努力实现“十三五”民政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社会救助:1、建立和完善低保动态管理制度,构建民政主管、乡镇为主体、村(社区)协助的动态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不同救助对象定期或不定期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2、对全县城市低保清理整治活动开展“回头看”,重点跟踪复核拆户申请对象、外地迁入特别是县域外迁入对象、认定中心核对对象、资料不完备对象等,完善档案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加强与精准扶贫有效衔接。3、严格执行县政府《临时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强化资金约束和系统管理服务功能,及时精准地做好因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造成暂时性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4、严格执行县政府《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紧紧围绕精准扶贫战略的要求,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措施。5、加强和完善特困供养工作,依法从严规范敬老院服务管理,优先保障和落实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扶贫对象集中供养,加强散居特困供养人员的照护管理,落实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3200元/年,改扩建南洲镇荷花、茅草街镇八百弓、武圣宫镇三个敬老院,新增床位200张。6、优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与其他成员单位数据的实时有效对接和对乡镇的延伸覆盖,建立乡镇服务终端并实行初步核对工作。救助额度500元及以上的,实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等强制性程序。7、开展民政服务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民政服务的新模式新办法。8、加强与扶贫管理单位的有效衔接,在其“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实现与精准救助的精准对接。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1、出台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发展老龄事业,推进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继续开展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做好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统计监测工作,确保增长10%以上。2、落实有关孤儿等困境儿童保障政策,拓展“明天计划”对象范围。3、做好福彩发行管理,确保稳中有升、依法管理、安全运行。4、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配合县委县政府做好“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继续推动韩国衣恋集团开展的“衣恋阳光班”慈善助学项目的实施,做好“爱心改变命运”、“慈善爱心助学”、“金叶慈善医疗卡”等慈善救助品牌项目。5、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难空巢老人、留守妇女摸底排查造册,建立相应关爱救助制度。
三、减灾救灾:1、修订完善《南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和灾情信息报送,推行乡镇网络报送。2、推进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宣传演练,提高城乡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3、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两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救助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
四、拥军优抚安置:1、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2、按政策程序做好评残工作,规范“两参”退役人员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好新增优抚对象认定工作,完善优抚对象精细管理。3、继续做好零散烈士墓抢修保护工作,协助做好烈士纪念日活动。4、深入推进“双带双促”活动,加强“退伍军人之家”示范点建设,开展活动,发挥作用;5、积极做好2015年退役士兵的接收、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知晓率、参训率、合格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符合岗位安置条件退役士官的安置工作。6、扎实做好优抚对象帮扶解困和信访维稳工作,发挥退役军人的作用,保持退役军人队伍的稳定。7、以军休所、光荣院搬迁为契机,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工作:1、完成建制村合并工作任务,创新并村后的村级管理和社会治理,建立“三社联动”机制,调研并力争实施城市社区调整改革。2、开展城乡居民依法自治达标率统计监测工作。3、启动第十次村(居)委会同步换届政策宣传、财务清理等前期准备工作,12月份之前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4、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5、建设平安边界,完成县际边界联检。
六、社会组织与老区建设:1、进一步完善直接登记办法,深入贯彻落实《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等社会组织改革方案,做好我县的社会组织管理工作。2、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改进年检办法,试行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3、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启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4、继续做好“申苏”工作。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1、依法做好收养工作。2、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整理婚姻登记历史资料,力争实现现有婚登资料的全录入。3、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4、制定《南县2015年-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以县殡仪馆整体搬迁为契机,全面推进殡葬事业改革。
八、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1、完成新殡仪馆建设和搬迁工作,落实好旧殡仪馆管理。2、协调配合德昌公园整体建设,积极推进光荣院、军休所异地联合新建。3、突出抓好立项争资工作,力争达到1.5亿元。4、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完成2000万元招商任务。
九、民政资金管理及统计报告:1、坚持基础数据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年度内集中组织两次民政特定对象的年检核查,救助对象核查在下半年,其它对象核查在并村以后。2、强化资金整合,支持实施精准扶贫工作。3、从严加强和完善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确保民政资金高质高效、安全运行。申请县审计局进行两年度审计,力争从2016年开始实行年审。从严规范和督促乡镇民政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下拨乡镇的民政资金必须纳入乡镇财政统一管理和集中支付,依法依程序使用,做好账务并及时向民政局送报季度报表备档,民政办、敬老院不得单独设立账户,规定时间内未做账并送达季度财务报表的,暂缓拨付人员及工作经费。
十、乡镇基础建设:1、夯实乡镇受理审核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属地的特殊困难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制度。2、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建设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与机制,充实民政办力量、配强并村后村(社区)专干队伍。3、完善乡镇、村(社区)公示栏建设及经常性公示。建立工作督促督查制度,每月一次例行督促,重点工作重点督查。4、完善以社会救助为主的年度绩效考评。
十一、民政服务能力建设:1、全方位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开展“精细服务管理年”活动,完善和执行好专项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和相应表册,做好相关制度和人员的有效衔接,建立监督倒查机制。2、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学习培训制度,继续开展“南民学堂”工作,实施“两学一做”活动。3、加快“互联网+”民政信息化建设,建立“云上民政”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4、依法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民政法制建设,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