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民政局2017年救灾应急预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0771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5-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7-580771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5-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民发〔2017〕9号

  关于印发《南县民政局

  2017年救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现将《南县民政局2017年救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南县民政局

  2017年4月1日

  南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印发

  南县民政局2017年救灾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县2017年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确保大灾时段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县民政局设救灾工作办公室,主任:蔡福田,副主任:周建超、李奇山、邓向前、宋波。办公室下设6个组。

  救灾综合组。组长:周建超;副组长:涂艳阳;成员:覃杨、熊建明、张志祥、徐伟、曾德才、何豪、贺达锋、孟安。

  后勤保障组。组长:李奇山;副组长:胡炳发;成员:周倩、刘自成、李敏、王兰佳、罗蓉 。

  宣传报道组。组长:邓向前;副组长:李锋;成员:奚鑫、蔡泽国、余胜昔。

  安置救济组。组长:周建超;副组长:王伟球;成员:熊军辉、崔可安、谢添、陈宇、孟卡军、陈昆。

  审计核查组。组长:宋波;副组长:石海燕;成员:冷霞、彭娟、莫清、王伊夷。

  捐赠接收组。组长:李奇山;副组长:陈吉湘;成员:周继红、李建平、彭静、彭阿玲、洪霞。

  二、工作职责

  (一)救灾综合组

  1、收集、整理、核查、统计灾情,并及时上报,积极争取救灾款物。

  2、深入灾区查灾勘灾核灾,准确掌握灾情,拟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

  3、收集救灾情况,编印救灾简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省市民政部门通报灾情及救灾情况。

  4、负责组织汛期24小时值班。

  (二)后勤保障组

  1、负责接待外地来南县捐赠的单位和个人,接待上级来南县检查指导工作及运送救灾物资的单位和个人。

  2、负责上级领导及各级人员的接待协调。

  3、负责救灾车辆的调配及救灾物资调运。

  4、负责救灾抢险队的组织和防汛责任区的值班。

  (三)宣传报道组

  1、负责对外灾情报道。

  2、负责宣传媒体的接待安排。

  3、收集、宣传救灾工作中和救灾募捐中的好人好事。

  (四)捐赠接收组

  1、负责组织救灾募捐相关活动。

  2、负责接收、保管救灾募捐款物,根据救灾综合组拟定的分配方案,分发救灾捐赠物资。

  3、分类统计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做到收支两条线。

  4、负责向县委、县政府,省市民政部门及新闻单位通报募捐款物接收情况。

  (五)安置救济组

  1、负责指导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2、协调财政、粮食等部门,及时发放救济钱、粮。

  3、调拨发放救灾物资,妥善解决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困难。

  (六)审计核查组

  1、深入各重灾乡镇核实全倒户及农作物绝收等主要灾情,搞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

  2、跟踪检查、审计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并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各乡镇进行纠正、整改。

  三、救灾预案的启动

  根据水利、气象、防汛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预警,预计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重大威胁或损失,报请县减灾委领导同意启动相关响应。其具体标准参考灾情指标根据《南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四、灾害紧急救助

  (一)紧急转移灾民

  蓄洪区灾民安全转移应按如下步骤进行:

  1、当各蓄洪堤垸控制站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时,先将老、弱、病、残人员提前转移(以投亲靠友方式为主进行安置)。

  2、当各蓄洪堤垸控制站水位超危险水位以上时,儿童、妇女连同贵重物品开始转移,采取上大堤、顺堤安全台、插入沿堤房屋以及外转重点垸等方式妥善进行安置。

  3、当接到上级堤垸设防崩溃,即将或已经溃决而被动分洪的信号或警报时,全垸实行紧急疏散。(1)距防洪大堤一公里以内的群众沿指定的转移道路快速有序地转移至规定的大堤安置区,顺堤安全台和外转重点垸,分垸、分村组统一安置,一次性转移到位。同时,能够转移的家庭财物尽可能采取机械或人力运输工具一并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2)距防洪大堤一公里以外的垸民采取就近上安全楼、垸内台、上高岗以及扎排、搭架、利用民间船只和各类自备救生器具等多种安全可靠的措施和办法进行临时避险救生。

  4、对垸内临时躲水避险灾民,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一定数量的水上动力船只进行二次转移,要在48小时内将灾民全部转移到规定的安置地进行安置。

  (二)妥善安置灾民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对蓄洪区灾民实施紧急转移后,要实施紧急救助安置办法。紧急救助安置灾民要统筹安排,尽可能一次性安置到位。主要采取借住公房、对口安置、投亲靠友、就近就高搭建简棚、调拨帐篷等办法安置灾民。要把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起来,集中安置以村为单位,同时也要把近期安置与长期安置结合起来。

  对所有转移上堤的灾民要有计划地合理设置遮雨棚、医疗网点、临时粮库、生活物资供应点及垃圾粪便处理点。以村组为单位按人口数量划定堤段集中安置。要保持交通通道、保证救灾生活物资运输畅通。要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做好防火、防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三)提供灾民基本生活保障

  1、关于解决灾民吃饭问题。在受灾后12小时内,向灾民提供救济口粮 (1斤/人·天)和生活费(10元/人·天)以及饮用水,并由民政部门统一结算。

  2、关于解决灾民衣被问题。其具体途径,一是用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所募集的衣被解决一部分;二是用开展赈灾募捐活动所募集的衣被解决一部分;三是争取各方面支持解决一部分。要向每个灾民提供两套换洗衣服和所需棉被。经常性社会捐助和赈灾募捐活动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由民政、宣传部门具体组织,所募集衣被(物)由民政部门统一调往灾区,分发给灾民。

  3、关于解决灾民住房问题。民政部门负责灾区灾民住房重建工作,首先要摸清底子,核实住房全倒户,掌握其中的特困户。其次主动加强同财政、水利、住建、国土、规划、税务、金融、物价等部门的联系,确保灾民建房的有关优惠政策落实。三是动员、组织灾民采取以个人自筹为主,集体补助一点、社会募集一点、国家扶持一点、银行贷一点的办法解决灾民建房资金。

  4、关于解决灾民伤病问题。卫生防疫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灾区,向因灾致病、受伤的灾民提供基本医疗,并对灾区饮用水和生活环境进行消毒处理,向灾民发放预防疾病药品,防止重大疫情发生。

  五、灾后重建工作

  1、根据退水情况,适时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2、组织动员灾民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农作物。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劳务输出,开展抢种蔬菜等多种形式的生产自救。

  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全倒户等特重灾民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4、根据核灾后的灾情数据。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分步实施。

  5、协调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减灾优惠政策,尽量减轻灾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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