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19-583770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4-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19-583770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4-03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民发〔2019〕3号

  关于印发《南县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现将《南县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南县民政局

  2019年3月27日

  南县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县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解放思想、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外追华容、内赶资阳、领跑南华安、挺进四十强”赶超目标,继续深入推进五化民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完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在线学习、“红星云”、“微型党课”等平台,深入推进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重点的政治理论教育。积极主动完成上级部门组织的党建考核工作。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加强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要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畴。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畴。加强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精准分类、精准标识,完善档案管理,实现一户一档。完成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核对工作,加强与各部门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体系,完善和优化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有序开展“救急难”工作。开展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按质按量完成华阁镇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工程,全面开展敬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不断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健全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发挥好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深化农村低保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推进督促整改。

  三、全面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及时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合作等多种养老形式;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提高认识抓管理、抓好督促落实,多措并举以标准化建设推动养老院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建立护理员定期培训制度,提升护理员的工作技能,选派优秀护理员参加第二届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完善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指导乡镇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数据的动态监管。促进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不断健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继续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引导“三社力量”在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项目点开展关爱活动;开展孤儿保障对象“大走访大排查大规范”工作,切实摸清我县孤儿保障工作的真实底数,抓实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及时做好困境儿童情况收集和救助工作。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慈善一日捐”、“送温暖、献爱心”、“衣恋阳光班”慈善助学等慈善项目,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做好捐赠物品综合利用。支持慈善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慈善工作氛围,探索慈善救助的新思路。

  四、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推进和谐社区和幸福社区建设,指导相关社区达到省和谐社区和幸福社区要求。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完成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选派优秀(社区)干部参加第二期省级村(社区)干部综合素质示范培训班。学习、宣传和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深化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优秀地名文化宣传弘扬。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完成南县地名图录典志和地名文化等书籍的编纂出版工作。在省市要求下,配合完成“全省百佳村规民约”评选工作,对具有南县特色的村规民约进行宣传和报道。巩固提升村务公开“亮栏行动”,做到公开全面、更新及时。完成县界的联检任务,强化界线界桩管护员业务能力建设。开展不规范界桩清理整治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健全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社会组织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工作机制,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打造县本级1-2个社会组织党组织示范点。积极做好老区项目申报和项目管理工作。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整体规划、分部建设、逐步完善”的原则,保证每个乡镇建成1至3个公益性公墓,并落实制定公墓管理制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结合“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弘扬先进婚丧文化,推动全县形成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继续落实完善惠民殡葬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联合各乡镇进一步完善殡葬信息采集制度,精确掌握全县殡葬信息。严格落实殡葬改革的第一个“零点行动”,并联合市监等部门对强制火化区内的棺木销售店进行专项整治。开展“改革传统丧葬习俗,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全县火化区全覆盖作好准备。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互联网+政务”工作。弘扬先进婚丧文化,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按照上级规定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强化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组织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建立求助人员数据库,构建信息平台,推进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滞留人员进行DNA采集。采取“互联网+寻亲”新模式,利用“今日头条”、“ 掌上南县”等栏目发布寻亲信息。大力发展社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湘民办函〔2019〕3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开辟推广司法、学校、医院等专业社工岗位,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社会工作资格考试。对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和评估,组织全县所有驻站社工到长沙参加省厅组织的社工培训。以政府购买的形式积极开展助力脱贫攻坚、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救助、城乡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等专业社工服务活动。制定志愿服务标准,探索建立记录机制,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拓展志愿服务的参与平台,加快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积极推广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动员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强化志愿服务的激励保障。积极引导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管理咨询、资源拓展等方面的培育服务,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持续、规范发展。加强福彩发行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福彩发行工作新要求,加强快开游戏、双色球游戏规则调整后的市场管理,推动全县福彩实现“稳中有进、进中有优”高质量发展。

  六、不断提高民政综合能力

  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创新宣传方法,畅通新闻渠道,建好民政新媒体,不断传递大爱情怀,讲好民政故事,展示民生温暖。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执法检查,提高民政资金社会效益。落实省委《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8-2022年)》文件精神,全面完成民政重点领域改革任务。稳妥完成好机构改革任务,推动优化职能配置,不断完善机构设置。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管理,定期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完善“一单四制”管理制度,推进民政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落实依法逐级走访、分类处理、网上信访要求,保障上访对象合法权益。加强保密管理,规范民政档案管理利用。加强基层力量的配备和经费保障,提高基层民政经办能力。加强民政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民政干部业务能力和依法执政的水平。加强重点民政工作评估,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加强民政理论研究和综合调研。认真做好小康、工会、立项争资、招商引资、四创工作、计生综治、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确保民政自身建设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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