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92469 | 发布机构 | 南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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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292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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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27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交联发〔2020〕1号
南县交通运输局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2020年度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南商改办发〔2020〕1号),我局制定《南县交通运输局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狠抓落实,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公平规范开展。
南县交通运输局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
南县交通运输局 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度南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南商改办发〔2020〕1号)精神,增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监管效能,规范交通市场执法行为,不断加强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任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抽查类别所有抽查事项。
二、抽查责任部门
发起部门:南县交通运输局
参与部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抽查比例:100%。
四、抽查事项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车辆等道路运输资质事项;
(三)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五、确定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单
(一)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100%的比例从南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中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
(二)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已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的执法检查员随机匹配。
(三)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将任务派发给被匹配中的执法检查人员。
六、抽查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底——2020年11月底。
七、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南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本次联合抽查工作,在有关网站公示被抽取的检查对象,组织各部门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部门检查人员按照部门抽查事项要求参加本次联合检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本次联合抽查检查任务。
(二)抽查结果公示。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或工作证件,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有关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在履行检查结果审批程序完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对已实施检查但未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的,视为未完成检查工作任务。检查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和查处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相关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三)加强后续监管。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另行公示。
八、有关要求
(一)依法依规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期限等要求开展抽查,要严格遵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和检查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检查。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局有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实效,切实提高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解决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