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3951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8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19-583951 |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0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2019年南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二级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30日
南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及《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市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突出交通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全行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实行特殊时段督查、季节性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和“打非治违”相结合。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对局属各单位,市直驻南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局直属行业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实施行业安全监管检查。
三、督查检查内容
(一)水上交通领域
1.水上交通安全“海事处管乡包村落实”责任体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乡镇渡口“四包一”责任落实情况;
2.乡镇渡口和客渡船舶视频监控、通航水域巡航和签单发航、学生乘船交接等制度落实情况;
3.乡镇船管员、渡口签单员配备、经费保障及工作开展情况;
4.渡口渡船安全设施设备情况,包括渡口码头硬化、渡船更新改造、候渡亭设置、渡口渡船标识标牌、救生衣配备等;
5.渡口渡船及船员(渡工)资质及证照情况;
6.渡口渡船日常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渡运乘客穿拿救生衣情况、汽车渡口渡运车辆人车分离情况,使用安全绳、三角木等安全设备等情况;
7.水上交通“打非治违”行动,包括打击非客渡运船载客、非车渡运船载车,治理客货运输船舶(含运砂船)超载、违规夜航行为等。
(二)道路运输领域
1.道路运输企业(含城市客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落实上级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运管所“三关一监督”职责执行情况,长途客运班线、包车客运、危货运输审批、安全监管等情况;
3.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站场封闭式管理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落实情况,进(出)站口、旅客安检、车辆安检等岗位人员在位履职情况;
4.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5.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及证照情况及车内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配置情况;
6.危货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资质和检测、证照及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
(三)交通施工领域
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等情况;
2.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制度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监理台账和日志记录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落实情况、对有关安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技术交底、重大危险源辨识及控制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及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人员安全防护及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情况,边通车边施工路段安全设施设置情况,桥隧施工、临边临水作业、高边坡交叉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施工单位驻地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四、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重点督查和全面督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安全监督检查频率。县局及局直行业管理机构每季度不少于1次,局属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月不少于1次,以上均含上级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暗访抽查方式与频率。暗访抽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
(三)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春运”、“黄金周”和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特殊时期统一部署开展监督检查,各行业管理机构应根据本行业特点适时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整治、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工程质量安全等专项监督检查。
五、计划安排及分组
(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规范要求行使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职权,要把企业自查、行业检查与年度督查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县局属各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本单位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装备等情况,相应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的工作要求,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全面自查、行业监管机构全面检查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查督办的方式,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岗位、治理措施和工作经费,一律进行通报督办,并指派专人跟踪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实施考核奖惩。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做好全年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统计材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对各生产经营单位阶段性和年度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研判和总结评比,督促企业内部开展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做到奖惩分明,震慑有威,保障有力。
(四)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交通运输企业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认真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本单位生产经营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