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1945 | 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18-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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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694041623/2018-58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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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18-01-04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单位职责: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统一办理全县行政许可审批及相关联的服务性项目,统一收取相关税费,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和全程代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政务服务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6.1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0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1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57.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8.8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万元,相比2016年预算数2.16万元增加了8.64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共有国有资产59万元,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
3、“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不超过2015年决算数,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九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公车制度改革后,依规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进行了调整;本单位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南县政务服务中心采购预算总额 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公车制度改革: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执行的改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