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62654 | 发布机构 |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03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0-1162654 |
---|---|
发布机构 |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03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发改字〔2020〕5号
关于调整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
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
项目投资规模的批复
南县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重新核准《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公函[2020]1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南委[2019]49号精神,原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于2019年11月6日由我局以南发改字(2019)132号文件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在线审批平台代码为2019-430921-50-01-043423。该项目选址在南县浪拔湖镇兴桥村(太阳山路以东、杭瑞高速以北),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建设占地面积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03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占地面积32537平方米,建筑面积13823平方米(含武警中队建筑面积2038平方米);拘留所占地面积8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446平方米;强制隔离戒毒所占地面积19470平方米,建筑面积9734平方米;劳动生产用地6500平方米。建设看守所羁押容量400人,拘留所羁押容量100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容量300人。总投资8726万元,建设工期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主体土建工程,未包含电器工程、弱电工程、装修工程,设施设备等配套工程。现根据实际建设需求,需调整投资规模。根据南委[2019]49号纪要和南规委5号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调整原南县‘三所合一’(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有关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南县浪拔湖镇兴桥村(南靠常岳高速,东临南茅运河)
二、调整后的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占地面积约66668平方米(约100亩),总建筑面积约25960平方米,其中强制隔离戒毒、拘留所约11020平方米,看守所约10640平方米,执法办案中心约2000平方米,附属用房约300平方米,武警营房约2000平方米。容积率为0.389,绿化率44.35%,建筑基地面积约14900平方米,建筑密度22.37%,停车位78个(其中社会停车位18个)。主要内容为建设南县公安局看守所羁押容量400人、拘留所羁押容量100人、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容量300人及电器工程、弱电工程、装修工程、设施设备等配套工程。
三、调整后的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6454.6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工程费用13281.0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404.92万元、基本预备费1768.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及自筹。
四、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工期: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五、其它事宜按原批复执行。
六、请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有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动工建设。
此批复有效期为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6日